記烏蒙山區的築路項目

起初,當我基金負責挑選項目的同事向我提出,有意在雲南烏蒙山區為村民修橋築路時,我是有點猶豫的。我覺得這類工作應由政府負責做,我這類私人基金最好挑些政府不會做的項目來做。況且,中國政府經常向外說,國家在公路建設上作了多大的投資,很明顯已深知通路的重要性,政府應遲早會開展這方面的工作。
 
但我的同事卻非常堅持。他說,我們現在在內地做的事情,包括建學校、建診所、救災扶貧等,那一件不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所以,我反對的理由並不成立。再者,現時內地的政策是政府只負責把路修到村公所的門口;但內地一個行政村的範圍可以很大。有些自然村可以在村公所十數公里之外,步程要三四個小時。
 
沒有路,村民沒法與外界交往,變成孤陋寡聞,生活與遠古時代差別不大,貧困非常。他相信,我們如果肯接這個項目的話,成效一定會立竿見影。
 
我是一個隨緣的人,所以最終決定讓這個項目「去馬」,隨後還批了多個類似的項目。從2008年至今,我們已在烏蒙山區建了107條新的村社公路,共長635公里;新建了13條交通橋(可行車的)。此外,我們還修復了7條原有的村級公路,共長178.6公里。與此同時,我們又在當地建了29個引水項目,為村民提供安全飲用水。這些工程共費105,715,661元人民幣,過半由我基金負責;逾四分之一由當地政府承擔,餘下的由村民負責。他們有錢的出錢,沒錢的就參與工程的施工作代替。
 
起初,有些村的村民對我們的基金並不認識,不相信會有全不認識的人,會拿這麼多的錢為他們修路,擔心我們是來騙他們錢的。再者,工程確是十分艱巨,他們擔心工程可能會功虧一簣,所以不肯掏自己的錢去冒險。我們的工作隊經過多番遊說之後,才找到團結鄉的龍門溪村,願意跟我們合作。
 
我們待政府與村民的資金相繼到位後,才正式把工程起動。開始動工後,村民的熱情就越來越高。他們覺得,既然已把自己僅有的積蓄也押了注,就不容有失。他們全村總動員,一起協助施工隊工作。連年逾八十的長者,也自動請纓,要求分配工作。由此可見,要求村民也出錢參建,是一個明智的決定。
 
該處的地勢非常險要,有時路築到懸崖邊,施工隊也無能為力,要由習慣在山地工作的村民,遊繩落懸崖,把自己吊在半空中工作。待建好工作台之後,施工隊才能正常開工。
 
在施工過程中,由於發現有多處山坡出現不穩,需額外加建護土牆。這筆預算外的開支,需要當地政府與村民也一起來承擔。這次我們所遇到的阻力,卻比估計中小。可能大家都覺得,大功快將告成,不想再節外生枝。
 
這條路雖然只長十多公里,但海拔的跨度卻有1,500公尺,比香港的大帽山還要高,沿途盡是巖石,施工十分困難。工程完成後,我基金會的能力令當地政府與村民都刮目相看。加上,龍門溪村通路後,村民的農產品與牲畜可以運到城中出售,價錢可以賣得比以前好。其他村的村民紛紛表示願意與我們基金會合作,隨後的工作就變得更為順利。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