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政策缺乏誠意

有人指我倡議的首置屋沒有新意,現時的居屋已是規定必須賣給沒有樓的本地人的,沒有必要再搞甚麼首置屋。我並不完全同意這種說法。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已指出多項首置屋與居屋的差別,包括:(i)居屋的價錢與私人市場掛鈎,而首置屋則直接與買家的購買力掛鈎。(ii)居屋的單位面積可大至800方呎,甚至過千方呎;但首置屋則規定只建500方呎以下的「上車盤」。(iii)居屋可以在補地價後售賣給任何私人市場的買家;但首置屋卻只能轉售給合資格人士──本地的首置者。(iv)居屋在發售時,以抽籤來決定購買的先後次序;首置屋則先供低收入的家庭揀樓,然後才隨着供應增加,把入息上限提高;但在同一個入息範圍內,則會利用價格作為分配的機制,讓先積累到首期的人購買。(v)居屋視作含有資助性質的公營房屋,但首置屋則被視作有一定的政策傾斜的私營房屋。
 
除了以上五點外,兩者最大的差異,是政府對提供足夠的居屋缺乏誠意,從沒有承諾會讓合資格的人士遲早買到居屋。此之所以,公屋會有輪候冊,居屋只能用抽籤的方法,只有中籤的幸運兒才可以用居屋的方式去解決置業的問題。而我倡議的首置屋,則會要求政府不斷地增加供應,直至所有符合資格的人士都有上車的機會。
 
說政府沒有這方面的誠意,並非胡亂指控,我們看看現時香港家庭的入息分布,就知道居屋所設的入息上限是如何不切實際了。現時申請買居屋的入息上限是每月不得超過52,000元,但香港有接近八成的住戶都符合這個入息上限。如果政府真是有誠意為符合申請資格的人提供居屋和公屋,那就應該把入住公營房屋的比例訂為八成,何止曾俊華所說的六成。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字,在2016年第三季,全港共有2,505,700個住戶,其中每月收入在50,000元至59,999元的有157,000戶;收入在60,000至79,999元的有179,300戶;收入在80,000元以上的有246,500 戶,合起來有583,600戶;佔全港住戶的23.29%。這等如說,餘下的76.71%的住戶都符合申請居屋的資格。而且,這還是從月入50,000元起計的,如果按申請居屋的入息上限52,000元計,還可以有更多的人符合申請資格。因此,說全港有靠近八成的人符合申請居屋的資格,並不為過。如果政府真是有誠意為符合資格的人興建居屋的話,全港入住公營房屋的住戶遲早會接近八成。
 
很可惜,政府從來沒有作過這樣的承諾,而符合資格的居屋潛在買家,亦不知要到何年何日,才有機會成為抽中可買居屋的幸運兒。這樣只會增加社會的怨氣,無助問題的真正解決。
 
此之所以,我建議政府,每年最少把一半的私人住宅用地撥作興建首置屋,以確保未有樓的香港人一定有機會買到自己負擔得起的私人住宅。
 
香港有三成住戶已入住公屋,有五成多的住戶已擁有自己的私屋,剩下不足兩成的住戶中,有一半在輪候公屋,因此真正想在私人市場置業的住戶應該不足一成,約25萬戶左右。如果政府真的有誠意的話,應訂下指標,在多少年裡一定要完成這25萬個首置屋的建屋目標。這樣,社會才會安心。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