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不仁」,人權難靠天賦

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在剛過去的周日,舉辦示威遊行,要求政府落實全民退休保障的社會安排。
 
他們的倡議,基於兩方面的理據。其一是民意調查都支持他們的訴求,其二是這樣做才符合聯合國人權宣言,去研究民意是否支持他們的訴求意義不大。這等同去問民眾是否支持地鐵減價,或問市民由政府提供免費醫療好不好,答案必然是肯定的。所以本文只會集中檢討,人權宣言中有關退休保障的說法是否成立。
 
退休生活應獲保障的說法,應源自人權宣言的第25條吧,其具體內容如下:「人人有權享受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在遭到失業、疾病、殘疾、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我覺得這只是我們對尚未出現的理想社會的描述,在現實世界可如此做到的國家並不多。不斷引用這條條例,一再聚眾遊行示威,都不能令理想變成現實。
 
在現實世界,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都需要動用大量社會資源才能提供的。如果一個地方的科技落後,生產力不足,任政府多麼尊重人民的意願,都一樣無法為人民在這些方面提供足夠的保障。
 
我名下的基金曾在一些落後國家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發覺這些地方的法例其實寫得很完備,早已依靠人權公約來制定。但社會一樣有人捱餓,一樣有人要住在貧民窟,一樣有人衣不蔽體,一樣有人失醫,一樣有人得不到法例承諾下的福利與保障,生活遠比不上在這方面機制仍不完備,但政府在施政時卻實事求是的香港。
 
很可惜,香港的一些社會活躍分子,不再珍惜香港一貫的實事求是的做法,轉而追求形式上(包括法律上與政府施政機制)上的完美,而不理會具體實施的可行性,尤其是不願考慮人口老化後,資源不堪負荷的問題。
 
我對人權天賦的說法常有質疑。上天其實並沒有給我們甚麼天賦的權利,我們天生就有的是我們的求生意志與繁殖意志,美好的生活要我們自己去追求,健全的社會要我們一起努力去搭建。如果誤以為連食物、衣著、住房、醫療等,也是天生必然可以有的,那就只會令人對政府寄望過多,而一旦政府的努力失敗時,反會陷入無力自救的狀態。
 
所以我比較認同老子的說法,「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會被屠宰食用的狗)。」一個自視為芻狗的人,在這個不仁的天地裡得以生存的機會,一定多過誤以為享有天賦人權的人。按海耶克的說法,那些帶領我們寄望政府照顧的人,其實是帶領我們走一條通往被人奴役之路。人只有努力掌握自己的命運,才能令自己的生活具有意義,才能活出自尊,才能感到幸福。
(轉載自2016年11月21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