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要敢於承擔

香港有這樣的一些人,他們口頭上說不認同港獨,但在實際行為上卻處處縱容港獨。當有人批評港獨的言行時,他們說這樣會妨礙言論自由;還說港獨是因為有人批評它才冒起得這麼快的。
 
按他們的邏輯,當大家聽到港獨的聲音時,應該悶聲不響,任由港獨的言論到處流傳?即使流入心智未完全成熟的中小學,也不應予以限制?
 
有港獨組織,擺明車馬要去中小學宣傳港獨;但偏偏有人要把「宣傳」與「討論」混為一談,硬說不應阻止學校討論港獨問題,因此學校裡應有學術自由。現實是學校會容許學生討論吸煙問題,但一定不會容許有人向學生宣傳吸煙。
 
由此可見,禁止有港獨背景的組織去學校宣傳港獨與學術自由風馬牛不相及,只不過是有人想借學術自由為名,替港獨鳴鑼開道罷了。
 
現在又有人想把港獨帶入立法會,連就職宣誓也加入去中國化的內容,還用粗言穢語侮辱國人,實在非常過份。但我們的立法會內,就是有一些這樣的議員,他們口頭上說不認同港獨,但在行動上卻處處為港獨分子保駕護航,盡一切努力要把港獨分子拉入立法會。
 
港獨分子視莊嚴的宣誓為兒戲,嬉皮笑臉,口是心非。態度卑劣,完全不似是在宣誓。單是以他們這種態度,主席已可以宣布宣誓無效。若果他們毫無悔意,根本不應給他們補誓。但立法會內的反對派,卻爭取要讓這樣的人蒙混過關。
 
如果作為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敢於擔當的話,根本不用躲在大律師的意見後面。他自己憑常識也不難作判斷。他只是怕被人詬病,才找個大律師提供意見。而大律師的意見亦不是說他沒有權宣告議員喪失資格,而只不過說,既然上屆有得補誓,今次也容許的話就可以視作援先例,會減少被人質疑。但實際上今屆的情況與上屆不全一樣。
 
上屆雖然亦有人在宣誓時「玩嘢」,但他們只是把矛頭指向中共政權,沒有否定中國。今屆卻把全體中國人都侮辱了。有人甚至連其他人的宗教也不尊重,他在按着聖經宣誓時,竟刻意豎高中指,那就連上帝也侮辱了。立法會主席不可能連這樣的人也予以容忍。
 
有人說,議員是選民選出來的,但選民選出來的議員也得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否則基本法79條就不用訂定議員在甚麼情況下會喪失資格了。因此,作為主席,梁君彥完全可以有自己的判斷。
 
如果梁君彥一早企硬,現在需要尋求司法覆核的會是港獨分子,無需勞煩律政司親自出馬,而且效果會好很多。
(轉載自2016年10月2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