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稅並非解決貧富懸殊良策

有人覺得,本欄近日的文章有點涼薄。怎可以因為每人在社會上可獲得的權益均等,就主張人人都交一樣的稅?沒有能者多付,社會又何來資源去照顧一些天生殘障與一時運滯的人?經濟會衰退,大自然會突變,這些都非個人有能力可以抗拒的,如果不賦予政府向富有的人徵收多一點的稅,人類在遇到災難的時候就會演悲劇。從這個角度來看,以累進稅的方式向高收入者收稅,是不可以不考慮的徵稅模式。我們不能為了對富人公平,就對窮人冷酷無情。這只會加深社會上的貧富懸殊,令階級矛盾激化;若然導致社會動亂,富人一樣會受害。
 
這個道理我當然明白,所以我從來都不介意多交一點稅,有很多合法的避稅方法我都沒有使用,我並且把自己的主要財富——我持有的中原地產與am730的股份都放進了慈善基金。由此可見,我近日文章的出發點,並非為了讓自己可以交少一點稅,而是想探討怎樣的稅制對社會最有好處。
 
人類的科技已這麼發達,生產力已這麼強大,但社會上卻依然貧富懸殊;這當然不合理,我們應著手想辦法去解決。現時,最常用的方法是透過政府抽稅,進行財富的重新分配,以減少貧富懸殊的程度。
 
這種方式行之已久,但顯然效果不彰。原因是這種方法過度依賴政府的強制權力,完全不尊重被徵稅者的自由意志,是極其粗暴的行為,必然引起抗拒與反彈。結果有人用腳投票,遷移去低稅的地方生活;而另一些人亦會失去努力的積極性,有人甚至加入接受社會照顧的行列。這只會拖慢整個社會的經濟增長,令大家都沒有好日子過。
 
事實證明,在很多政府積極參與財富再分配的地方,依賴社會照顧的人愈來愈多,願意為社會多作承擔的人愈來愈少,這種發展,比貧富懸殊對社會更加不利。
 
長期依賴社會照顧,就會逐漸失去自食其力的能力,以致沒法建立個人尊嚴,很難建立起正常的家庭倫理關係,很多人間悲劇因而誕生。
 
再者,由政府進行財富再分配,成本很大。在有些地方更變成了滋長貪污的溫床。官僚系統的營運效益素來不高,而且只能做到表面公平,很難令社會資源真正用得其所,無法促進社會流動。
 
因此,我傾向政府只提供最基本的社會服務,再輔以民間的慈善活動以補不足。這樣,反可以令民間處處有情。有善心的人可以自覺存在有意義,而受扶助的人亦會感恩,以後發奮圖報,不負施者的期望。反觀今天,人們在交稅之後,就以為盡了社會責任,之後就只曉得想辦法討回交稅的代價,向社會要這樣要那樣。這並非我喜歡看到的社會現象。 
(轉載自2016年3月1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