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協助 市民買樓嗎?

未來@HK做了一個有關房屋問題的民意調查,發現有62.9%的受訪者都認為:政府房屋政策的重點,應該包括協助市民買樓。與此同時,這次調查又發現,有92.1%的受訪者認為:政府在制訂房屋政策時,應重點考慮市民對房屋的居住需要,而不是投資需要。
 
這兩種取態似乎自相矛盾,因為買樓是一種購入資產的行為,而資產價格會升會跌,無可避免會涉及投資上的考慮。樓宇屬於一種非常貴重的資產,沒有人能對這樣貴重資產的價格上落無動於衷。從這個角度來看,協助市民買樓等同協助市民投資。那又怎樣叫政府在制訂房屋政策時,不考慮市民的投資需要呢?
 
原先我亦是不贊成由政府去協助市民買樓的。我認為:政府只有責任解決社會的民生問題(包括住屋問題),並沒有責任協助市民投資賺錢;因為弄得不好,這足以累到市民蝕錢。彭定康年代搞出來的為夾心階層而設的夾屋,最後就害到大部分的買家都一度變了負資產。選擇在負資產期間壯士斷臂的那批夾屋業主,除了一無所得之外,實際上是以上半生的積蓄換來了下半生仍得繼續償還的債務。這真是害人不淺。所以,我一度認為:政府只需要大量興建公屋,協助那些沒法在私人市場付得起租金的市民便可以了。
 
但我很快發現,我這種主張並不符合大多數市民的意願。因為能夠擁有自己的居所,尤其是擁有沒有按揭債務的居所,處境絕對勝過租住業權不屬於自己的房子。一個有恒產的人會有較多的安全感,可以不用擔心租約到期業主要加租,或者被業主逼遷。從安居樂業的角度來看,有了自置居所之後,的確可以比租住他人物業「安居」。政府有適當的政策協助市民「安居」,並不為過。
 
再者,現時香港社會分化,矛盾十分激烈,而其中一個原因,正是有一部分人有樓,有一部分人沒有樓。有樓的人在社會上得益,遠多過沒有樓的人。因為,當社會的經濟有增長的時候,樓價很快會跟著一起上升,有樓的人就可以享受到資產升值的好處。但沒有樓的人就沒有這方面的得益,他們只能寄望社會經濟增長的時候,工資水平也會跟著一起上升。然而,工資的上升往往滯後,而且加幅常追不上通貨膨脹。結果是:有樓的人有兩份收入,一份是工資的收入,另一份是資產價格上升的潛在收入;但沒有樓的人卻只有工資的收入;久而久之,這兩種人的生活水平會愈來愈差距大,社會怎能不分化?
 
這種分化已令政府在施政時,很容易顧此失彼,阻力重重,對整個社會的發展沒有好處。在這種形勢下,我亦不得不改變自己的初衷,轉為支持政府需要有適當的政策協助市民買樓。不過,我還是傾向,政府應該利用政策,締造一個市民容易買樓的環境,而不是直接對買樓的人進行補貼。
(轉載自2015年12月3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