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建設與破壞

互聯網平台令生產商可以直接找到消費者,省卻了批發與零售的中間成本,消費者因而可以買到更便宜的產品。eBay、淘寶等網店就在扮演這種角色。
 
消費者在這些網站上不但可以買到價錢廉宜的產品,而且還可以有五花八門的選擇,資料齊備,方便搜尋,一目了然;不用到處去逛商店,傳統的零售業很容易被比下去。連Walmart這類跨國的巨無霸,現在也感到壓力。
 
在互聯網世界,這類模式稱為B2C(Business to Consumer);但除了這種模式外,互聯網世界還有B2B(Business to Business)、C2C(Consumer to Consumer),以及P2P(Peer to Peer)模式。名堂雖然很多,但原理都很接近,就是透過互聯網,降低獲取資訊的成本,提升判斷的速度與準確性,以便交易可以更有效地進行。
 
按照馬克思的看法,人類的經濟發展,主要靠生產力去推動,生產力提升了,就會有新的生產關係。有了蒸汽機,才可以令小型的手工業工場變成大規模生產的工廠,師徒關係才會變成資本主義式的勞資關係。不過,今次互聯網帶來的轉變,主要不是在生產力與生產關係上,而是在交易關係上。在生產力自身未有出現重大改變的情況下,單是交易關係的轉變,已可以透過資訊共享與資源共享,大大提升經濟效益。
 
以Uber為例,它可以在汽車性能不變的情況下,已令現存汽車的使用效益得以提升,還可以減少道路的阻塞及改善環境污染。Uber有這麼高的市值,就是因為它能產生這麼大的功能。
 
然而,我們現有的資本主義社會,十分依賴浪費與虛耗。節能只能令產能過剩的問題更嚴重;提升效益可能導致更多的人失業。中國在經濟下行的時候搞互聯網+,可能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阿里巴巴出現後,出廠價被迫向跳樓價看齊,中國的PMI指數跌過不停,很多工廠都因而倒閉。此外,很多批發與零售的角色,亦已被互聯網平台所取代,很多從業員被迫失業。
 
另一方面,互聯網經濟有一個特色是勝者全取,導致行內競爭非常激烈,企業都想獨佔鰲頭把其他對手排擠出局。所以,在比模式與比系統的同時,還比資本與比規模、甚至先進行價格戰。結果,不但傳統的行業被顛覆,新興的行業亦可能在搖籃階段就被扼殺。
 
互聯網企業現在都只講燒錢,不講賺錢,令商業營運失去了效益標準,以致現在能獨領風騷的公司,亦不代表將來一定有持續的生命力。社會得為整個龐大的嘗試付出代價。
 
互聯網公司在開始時,大都以讓利予消費者為藉口,進行減價戰。但投資者給他們的錢是要回報的。因此,他們一旦壟斷市場後,就會反過來魚肉消費者。社會應設法避免這種情況出現。 
(轉載自2015年8月2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