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斬樹看政府的責任

般咸道有四棵石牆樹一夜被斬,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專家指政府決定倉卒,但政府卻強調是為了公眾安全而移除樹木。
 
社會輿論大都不站在政府的一邊,原因是斬樹不符合環保概念;加上石牆樹近年已成了香港景點,獲傳媒多次介紹後,很多人已對它產生感情;再者社會上有一股不滿梁振英的情緒,一有小辮子可以抓,那會放過?
 
不過,斬樹的決定似是公務員所作,未必要驚動梁振英。香港的公務員向來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會貿然去斬。這四棵石牆樹能延至近日才被斬,應與公務員盡量不理事的傳統有關。
 
一般而言,天然的山坡上如果有樹木生長,可以避免水土流失,有助山坡的穩定性。但在人造的護土牆上長樹,則有兩面性,弄得不好,可以破壞護土牆的結構。中國農村的智慧是不在屋的牆邊種可以長得大的樹的,所以有些負責維修護土牆的合約商,亦會定期為砌石結構的護土牆清除樹苗。只是這些樹未長大,市民沒有留意。
 
經此一役,路政署已為驚弓之鳥,今後一定不會讓護土牆上的樹苗「長大成人」;今次護樹行動可能反過來斷絕了石牆樹的生樹,路政署與屋宇署一定會防微杜漸。
 
其實,若非近年發生多宗塌樹壓死人的事件,香港的公務員向來都沒有修剪與監察市內公眾地方的樹木的習慣,主要靠打風落雨來清除枯枝病木,誰要是因塌樹而造成傷亡,也只能視作意外。但自從社會興起向政府問責的風氣後,一有傷亡,政府當然不能推卸責任,於是只能增添人手,盡量避免意外發生。
 
我同意,當一個社會富裕起來之後,政府應在防止意外發生方面作更大的投入。但這種問責只能恰如其份,而不應該過度苛求。若果為了避免萬一會出現的事,而去做一萬個防範準備,那就只會導致資源浪費,並令政府的架構過度膨脹,人民的負擔不斷加重。
 
我記得台灣橫貫公路剛完工時,沿途的很多斜坡都沒有修葺護土,時有山泥傾瀉,發生意外。若要以今天的標準去問責,政府當然難辭其咎,但以當時的經濟水平,大家都明白苛責亦無補於事,唯有待政府財政較豐裕的時候,才提升公路安全的標準。
 
同樣理由,香港亦不可能每次斬樹,都召集專家小組開會,並邀請大學教授來給意見。結果只會拖延工作進度,很多該及早辦的事,都沒法辦。
 
很明顯今次決定斬石牆樹的公務員,社會的敏感度不足,沒意識到行動可以引致的社會後果。但香港的公務員的水平不可能一下子提高,若以後改由更高級的公務員負責斬樹工作,成本就會更大,要看社會是否願意承擔。
(轉載自2015年8月1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