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才是民主的真諦?

原先打算續談提名委員會該如何組成的問題,但考慮到香港人常對民主的真諦有不同程度的誤解,所以覺得有需要先把某些概念弄清楚,否則就難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
 
有人誤以為:有了民主,人民就可以當家作主,社會上的公共事務就可以由人民來管治。然而,每四年或五年才舉行一次的大選就能有這種功能嗎?人民只不過是選了一批代理人,為他們在議會中代議。除了在選舉的時候,人民根本沒有參與社會的管治。社會亦不可能一遇到問題就以公投的方式去了解人民的意見。現有的機制並不要求議員按選民的意願去投票,議員只能按照自己的判斷去投票,而非眾說紛紜的民意。
 
有人誤以為:只要有了「真普選」,社會上的事情就會稱心如意。但現實是當選的代議人,在當選的一刻,也只是獲得些微的多數支持,上任沒多久就已被發現無法履行競選時的承諾,支持率已少於一半。馬英九如是,奧巴馬亦如是。可見民主制度亦沒法令社會事務按多數人的意願來管治。
 
民主理論的奠基者,英國哲學家卡爾‧波普,在他的巨著《開放社會與其敵人》裏亦這樣說:「從任何具體的、實際意義來說,現行的民主制度卻未曾令人民治理過自己。」他之所以推崇民主制度,是因為這種制度賦予人民行使否決權的機會,它可以相當有效地阻止專制。
 
民主制度雖不能保障當選者一定是好人,並且一定有能力治理好國家;但起碼可以讓人民更換壞人與不稱職的人,而且可以無需流血革命,社會代價較低。好人不容易揀選,但壞人總會暴露。人民需要把更替政府的更替權掌握在自己手裏。民主的最重要功用,就是可以不讓少數當權者把不義強加於眾人頭上。此之所以,最蠢、最不濟的民主政府也比最高明、最有效率的專制政權優勝。
 
而且,民主並非只是一種選舉形式,它是有內容、有基礎的。美國出動軍隊也沒法把民主框架在阿富汗搭建起來,因為阿富汗仍是以農業與畜牧業為主導的部落社會,個人意識不高;光有選舉也沒有實質的民主內容,對塔利班式的專政難起制約作用。即使在相對文明的埃及,民主發展也有反覆。可見欲速則不達,反令人民付出沉重代價。
 
香港要搭建民主制度,經濟基礎其實已相當不錯;但長期的殖民地統治,令港人在政治上相當幼嫩,不但普通市民如是,連政治人物也如是。這可從他們對民主真諦的認識上已可反映出來。他們只懂得一些形式上的教條,就以此進行政治鬥爭,扣帽子、打棍子、排除異己。他們不顧現實,以急進為正確,誰懷疑他們的「終極」方案,就指誰出賣民主。這種態度與民主的理念簡直南轅北轍。香港人可要獨立思考,不要被他們所用的詞彙的字面意義所迷惑。 
(轉載自2014年5月2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