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不會檢控印度副領事

印度駐紐約副總領事壟布拉加德(女性),因沒有按最低工資聘家傭,被紐約警方當街拘捕,鎖上手銬,將她與吸毒者同囚一室,並在羈留期間遭脫衣搜身,連體腔也不放過。
 
印度全國上下對此都感到非常憤怒,原因是壟布拉加德被捕時,已即時表明自己的身份,按《維也納公約》應享有外交豁免權;但紐約警方態度傲慢,完全不加理會;印度人覺得自己的國家沒有被尊重,已可被視作是一種屈辱,必須嚴正抗議,要求美方道歉。
 
事實是美方早已對壟布拉加德展開調查,不可能不知道她的外交人員身份。副領事並不是一個低的職位,難怪印度人有國家被侮辱的感覺。再者,未按照最低工資聘用家傭,不外觸犯了勞工法,最多再加控偽造文件之類的控罪,沒有必要脫衣搜身,視她如毒販一樣。
 
印度曾長期受英國殖民統治,國民對國家尊嚴十分敏感。不過,美國官員並非單對印度人才如是,對其他「非我族類」也極不禮貌。我曾因沒有在入境表格內填上居美地址(因到埗後有人接待,我不知他們安排我住哪間酒店),而遭單獨問話,有關官員的態度極為惡劣,完全沒有人權觀念。
 
美國官方的回應是外交人員在美生活,亦得遵守美國法律,在非行使外交任務時,並不享有外交特權,若觸犯了美國的法律,美國有權予以拘捕,將其檢控。
 
據已公開的資料來看,今次事件可謂緣於印度的貧窮。壟布拉加德的月薪只有6,500美元,而美國的家傭最低工資也要4,500美元,她當然請不起。但在本國她用600美元就可以請到家傭,所以她虛報了某些資料,把印度家傭帶來美國工作。壟布拉加德拿的是印度工資,所以只能請印度家傭。印度政府覺得她並非蓄意觸犯美國法律,美國應該體諒。
 
我相信,不只印度,其他貧窮國家的駐美使館人員,都可能有類似的安排。如果美國警方都一一去深入調查,要多捉十個八個,一點困難都沒有。但這必然會引起外交大風暴,並不符合美國的根本利益。
 
因此,我傾向相信,今次事件只是一件個別事件,是美國警方例行執法,事前並未有和外交部打過招呼。表面上,美國高層不得不撐美國警方,但實質上不可能會鼓勵警方繼續這樣做。否則,美國只會與更多的窮國結怨,引起更多的外交上的報復。這並非美國的國策。
 
美國助理國務卿比斯沃已公開表示,美印兩國關係密切,應互相合作,互相尊重,不應被單一事件造成負面影響。印度是美國要重點爭取的亞洲夥伴,美方一定想事件早日平息。美國即使不公開道歉,也不會真的把壟布拉加德繩之於法,以免事件進一步發酵,帶來更多的負面影響。 
(轉載自2013年12月2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