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府關門看美國憲政

據說,有一個內地非官方組織,受美國政府邀請,派遣一個代表團去美國參觀交流。快將出發的時候,突然接到美方消息,由於奧巴馬的預算案未及時獲得通過,美方沒有資金接待他們,訪問需要取消。
 
中方成員當然極為失望;他們難得有機會用公費遊美,可以順便購物探親;他們連在甚麼地方找誰拍照也早有打算,還組織了當地僑胞到機場歡迎,他們當然不想計劃泡湯。為此,他們竟妙想天開,提議由被接待方出錢,供接待方完成接待工作,好讓他們這次足以光宗耀祖的訪問可以起行。美方當然沒有機制可以接受這樣的偏方。
 
事件令中方成員上了很好的一課。訪問雖沒有起行,但他們對美國的政制與法治的認識都增加了很多。他們發現,原來執政黨的預算案也有機會在國會被否決的;這種事件是絕不會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出現的。他們意識到,美國的三權分立並非只是說說算數,而是可以自覺履行的。
 
事件反映美國的政制已相當成熟,參與政治活動的人,都樂於接受憲法制定的遊戲規則,不會輸打贏要。美國總統權力雖大,但他也不可以下令把投反對票的議員也抓起來,如果他真的這樣做,那他可能連總統的位置也保不住。尼克遜只是偷錄了議員的談話,最後也得引咎辭職。
 
這樣的憲政傳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起來的,而是經過無數歷史事件,進行了反覆的辯論,甚至是流血戰爭,才逐步取得全民共識。由於得來不易,所以教訓深刻,遊戲規則受到普遍的尊重。戈爾的實際得票多過小布殊,但美國的憲法規定,總統要由各州的選舉人投票選出。戈爾獲得選舉人票少過小布殊,所以多選民支持也沒有用。這套方式可能已不符合現代人的某些民主理念,但戈爾並沒有輸打贏要,視之為惡法;他們並沒有組織支持者去佔領廣場,要求進行公投,逼小布殊讓位給他。
 
很難想像香港的政客會有這樣的風度,按他們的思路,美國的憲法已經不合時宜,且當初制訂時,並非全民參與,黑人與婦女都沒有機會投票,他們可能會藉此拒絕遵守。
 
但世上沒有一部憲法是完美的,憲法在制訂的過程中,無不受到歷史因素與既得利益者的制約,不可能只按抽象的理念直接倒模出來。如果我們看到憲法上有點瑕疵,就以為可以不遵守,天下將永無寧日。
 
奧巴馬並沒有以政府關門會損害人民利益為藉口,而拒絕按憲法辦事。這不但沒有影響美國政府的有效管治,反而令人看到美國是一個憲政健全的國家,人民在這樣的國家生活,會更有安全感。
(轉載自2013年10月2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