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阿里巴巴,做對了嗎?

阿里巴巴欲來港上市,但沒法就上市的方式與香港監管機構取得協議,現已改為去美國嘗試。
 
阿里巴巴市值龐大,其屬下的淘寶網,年交易額就達一萬億人民幣,而且尚在增長中。現時正值IT熱潮的第二波,小股東失去一次搭順風車的機會,實在可惜。
 
據悉,監管機構之所以拒絕阿里巴巴來港上市,是因為阿里巴巴想以合伙人的方式上市。這種方式保障它的創辦人馬雲,可以不經小股東的投票選舉,也可以永保統領公司的權力。這不符合香港企業的一般做法。
 
過去,英資洋行亦曾用類似的方法去保障始創家族與合伙人的管治權,辦法是向始創家族與合伙人發行B股。B股的面值只有普通股(A股)的十分之一,但投票權卻與A股一樣。這樣,持有B股的始創家族或合伙人就可以用少量資金控制整間公司。
 
現在馬雲連AB股的形式也懶得搞,單以合伙人的身份,就想永久掌控公司。他認為:合伙人作為公司的營運者、業務的建設者、文化的傳承者,最有能力堅持公司使命與長期利益,由他來掌控公司應該是理所當然。
 
但現實是,香港已不再容許上市公司發行有特權的B股,怎可能接受阿里巴巴如此侵犯小股東的權益。香港人正在為爭取普選而努力,對這類侵權行為十分敏感;所以,港人在惋惜沒有機會認購阿里巴巴的同時,基本上支持監管機構今次的取捨。
 
不過,若真是從小股東的權益角度來看,現有制度對小股東的保障實在虛有其表,徒具形式而矣。
 
香港的華人公司,家族控股常超過一半,小股東無論有甚麼投票權,都改變不了家族的選擇。至於那些股權分散的公司,大權早落在管理人員手裡。董事會屬下有一個提名委員會,決定下屆董事會人選,小股東根本無權過問;其篩選能力比中共設計出來的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還要有效。
 
我曾擔任過多間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出席過一些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依我所見,每次選董事都是等額選舉(8個揀8個),揀都無得揀。中共近年也搞差額選舉(10個揀8個),香港的公司管治手法基本上還在搞赤裸裸的假民主。
 
如果香港的小股東的現實處境,根本不存在著甚麼投票選擇管理人員的權利,那監管機構又為何要為這項小股東沒法享有的權利而放棄阿里巴巴來港上市呢?這會令人們以為,監管機構作出這樣選擇的原因,不外是為了保持自己的政治正確,而不是為香港人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
 
香港人近年愈來愈關注做一件事是否政治正確,而不講實際後果。這不是香港人一貫的做法。在這種取態下,香港的面貌將會有翻天覆地的變化! 
(轉載自2013年9月3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