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經營 回來持有

香港屬生產力相對高的地方,其產出中必然有相當一部分沒法被消費掉,那就需要把剩餘的部分進行投資。
 
或許有人說,我沒有投資,我只是把錢存放在銀行裡。除非你只是把錢放在床下底,否則餘錢一樣會流入投資市場;因為銀行不會只是把你的錢放在保險箱裡,而是會把你的錢轉借給其他人去投資,或是銀行自己去買一些投資產品,否則銀行如何有錢派息給存款者?
 
因此,除非香港的經濟出現負增長,不然香港每年都會有一大筆新的餘錢要進行投資。這些資金有兩類選擇,一是投入實體經濟,做新的生意,或是擴展原有生意;二是購買有機會升值的資產。前者是經營性的,後者只是持有性的。
 
香港地方小,人口又增長得慢,能經營的生意有限,資金沒法全部留港發展。自八十年代開始,香港已有能力向外經營,主要是北上設廠。隨著資金的積聚,與經營能力的提升,香港人已有能力向歐美先進國家進行投資。香港人現在可謂在全球各地都在經營著各種各樣的生意。
 
有經營能力的人,一定想向全球進軍。因此,我們不應反對香港資金向外作經營性的投資,在海外也可以賺大錢。這對本地生產總值(GDP)沒有貢獻,但對國民生產總值卻可以有很大的貢獻,大大提升香港人的富裕程度,與競爭能力。美國這麼強,就是因為它在全球都有經營,而不是局限於本土。因此,我們亦不應反對香港人向海外作經營性的投資,這不是撤資,而是進取,對香港有好處。
 
關鍵是他們在海外賺到錢之後,會不會把錢調回來,在香港持有資產;那就不管他們是持有物業,還是持有股票,甚至只是把錢存在香港的銀行,都會對香港的經濟帶來好處。
 
如果他們在香港投資物業,那香港超過一半的家庭都會得益。香港有一半以上的家庭都已自置居所;有資金流入,樓價就水漲船高,令本地業主也可以分享海外投資的收益。即使是沒有樓的人,也會因擁有樓的人增加消費及有能力作更多投資而分到一杯羮。內需增加可令基層市民更容易找到工作,更有機會加薪。
 
有人或許會擔心,樓價上升會令未買樓的人更難置業。但解決住屋問題不一定要買樓,租樓也可以。只要政府增加供應,擁有超過自住需要物業的人就得把樓出租,他們為了爭取租客,就得減租。樓價或許會因資金流入而上升,但租金只能反映本地人的承租能力。投資者愈多,租客就愈有討價還價能力。
 
因此,我們不應歧視到海外作經營性投資的香港人,最緊要是他們在賺錢之後,願意把錢調回香港,持有資產作長線投資。
(轉載自2013年8月28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