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應干預警方執法嗎?

不滿現行建制的人,覺得遲遲未進行他們理想中的民主選舉是不可接受的。他們盡一切努力,尋找政府的不足,破壞政府的威信,要政府沒法施政,以便推倒重來,好讓他們建設自己的烏托邦。
 
這批人是理想主義者,他們高舉普世價值的旗幟,很容易佔領道德高地,在輿論上有較多的話語權。
 
然而,社會上更多的是沒有遠大理想的普通人,他們較關注的是個人與家庭的日常生活,只要並非走投無路,他們對建制上的不完美仍有一定的忍耐能力,他們擔心,若是各派政治力量都堅持理想,鬥爭就永無休止,港人的生活亦難有寧日。
 
其實,相對世上大部分地方,香港人的生活算是過得不錯的。在廣義上來說,香港人都是得益者,在政治上取態保守是正常的。他們平時比較沉默,不反對激進為他們爭取權益,但當激進派動搖建制的根基時,他們就會有所擔憂。
 
林慧思事件引起保守派這麼大的回響,是因為她挑釁的不是個別政客,而是香港警察進行正常執法的權力。保守派擔心,若是警察的合法權力也保不住,建制就維持不下去,他們的既得利益,亦可能保不住。
 
香港警察一向予市民的印象普遍不錯。他們處事公正,不收小恩小惠,亦不會濫用權力,比歐美國家的一般警察水平,過之而無不及。香港有這麼好的治安,香港警隊功不可沒。
 
因此,當林慧思干擾警方處理法輪功與青關協會的對峙時,市民普遍站在警方的一邊。一般人會覺得,既然已有警察在維持秩序,其他人就不應憑一己的判斷,去干擾警方的做法。
 
反建制派為林慧思辯護,認為問題是警方處事不公,有偏幫青關協會之嫌,林慧思只是仗義執言罷了,社會不應因為林慧思講了一句粗口,就否定林慧思勇於主持公義的正確行為。
 
我不在現場,很難判斷林慧思對警方的指控是否成立;但我認為,在一個法治社會,維持治安的工作,只能交由專責的警隊去做,不可能讓每個市民都按自己的標準,各自在街上主持正義。否則,一定會出現不同的市民有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判斷,很容易引起市民之間的衝突。這只會為警方添煩添亂,令生活在社會的人更感不安。
 
林慧思是一名老師,她的行為很容易影響她的學生。她偶然講一句粗口,影響不大;最怕是她的學生,將來也像她那樣,自以為真理在手,到處為社會主持公義,那香港社會勢必陷入混亂。
 
現時香港的政制雖未完善,但大部分市民尚未覺得應在這一刻就把整個建制推翻,以至連警方的執法權力也可以毋須尊重。這並不符合大多數市民的意願。
(轉載自2013年8月8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