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雙倍印花稅有理由嗎?

有朋友知我會參加這個星期日上午10時在維園舉行的「辣招苦主大遊行」,認為是枉費心機,因為政府是決不會收回這個自以為有民意支持的加徵印花稅措施的。他還擔心我會被人利用,成了倒梁勢力一分子。
 
我的態度很簡單,我從事的行業受到新措施沉重的打擊,我有權發聲,讓社會知情。但我並沒有像有些政客那麼霸道,非要社會行我的一套不可。我的責任是把我的觀察講出來,政府可以按全局作判斷,後果自負。
 
我明白,現階段不可能要政府撤回所有這些措施,但修訂的空間還是存在的。現時,這些新增的印花稅雖然已全面執行,但還有待立法正式通過,議員們還有加以修訂的機會。我建議立法會的議員在表決前,不妨從以下的角度去考慮一下修訂,以減少這些措施的不良副作用。
 
(一)只需把工商舖等非住宅的交易也納入短期轉讓需徵收額外印花稅的範圍,已足以遏止工商舖的投機炒賣;這樣就不用向所有工商舖的交易都徵收雙倍印花稅,以免正常的商業活動也受打擊。宏利保險在港設地區總部,買整幢寫字樓,對香港經濟有裨益,香港應表示歡迎,而不是徵收他3.8億印花稅。這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損害香港的競爭力。
 
(二)買家印花稅的徵收對象,應針對買住宅物業的外來資金,不應影響香港人用有限公司來置業。這是香港人一向都有的權利,政府沒有理由為打擊外來買家,而殃及池魚。因此,只要有限公司的股東與董事全部都是香港人,買住宅物業時,就不用交買家印花稅。
 
(三)雙倍印花稅的打擊面太闊,變成除了住宅物業的首次置業者之外,所有的正常交易都成了打擊對象。這使市場的交易少了七成,房地產資源無法正常流轉,對香港經濟會有嚴重的影響,議員們不可掉以輕心。現時已呈現出來的弊端起碼有:(i)資金為了避免繳交雙倍印花稅,集中流入首置市場,令首置者想買的物業價格飆升,置業更加困難。(ii)在交投銳減的情況下,換樓活動幾乎停頓;細樓的業主換不成樓,亦沒法把自己手上的細樓賣出來,何來上車盤供首置者選擇?(iii)市場交投萎縮,足以令大量相關行業的從業員失去工作,對工資增長造成壓力。(iv)投資活動全面受壓,勢必影響經濟增長。(v)美國退市,一百二十多萬個香港小業主需要重新部署,卻因交投疏落而沒法轉身,將來必會與政府算帳。政府若是聰明的話,應果斷地撤銷雙倍印花稅。
 
小業主為了及早讓政府清醒一下頭腦,以免犯下無法挽回的大錯,最終損害了小業主該有的自由出售物業的私有產權,應積極參加星期日上午10時在維園舉行的「辣招苦主大遊行」,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我以上的建議,並無妨礙政策想打擊投機與住宅物業應讓港人優先的制訂目標,只是減少它的後遺症,希望議員認真考慮。
(轉載自2013年7月5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