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不再信香港嗎?

斯諾登於本月23日離開昋港,飛了去莫斯科,據說還會再飛去厄瓜多爾。他這個選擇是否代表他已不再相信香港可以繼續保護他﹖究竟是甚麼原因令他改變了原來的想法﹖
 
斯諾登當初來香港的時候,曾為他的選擇作過解釋。首先,他認為香港是世上最尊重自由的地方,有保護自由的優良傳統。其次,來香港不用辦簽證,買張機票就可以來。他擔心一辦簽證就會打草驚蛇,被美國國安局發現。
 
現在看來,第二個原因比第一個更實際。香港易來,所以他先來香港,然後再看看有甚麼更安全的地方可去。據說,他最終想去厄瓜多爾。我很懷疑這是否一個正確的選擇。
 
前任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曾提醒過他,勸他早日離港,因為香港與美國之間有互相引渡協議,美國一定會向香港提出引渡要求。葉劉之所以會建議他這樣做,相信是因為她估計香港的法庭會作出對斯諾登不利的判決。
 
起初,我認為葉劉有點過慮;因為香港的民情一向重視私隱,而香港的法官又敢於向政治壓力挑戰,法庭應不會視斯諾登的案件如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判斯諾登須回美國受審。但隨著事件的發展,我也開始為斯諾登擔心。
 
表面上,香港的輿論大都站在斯諾登的一邊;但有人實際上在為美國政府開脫,說他一早預期世上的政府都會這樣做,暗示這只是小事一樁,不值得大興問罪之師。亦有人指美國政府這樣做是於法有據的,卻不談這些法是否侵犯人權的惡法。現實是香港人並沒有授權美國政府查看我們在互聯網上的活動,侵犯我們的私隱,但一樣有人認為不用去追究,因為不會有結果。
 
斯諾登想留在香港,一定會留意這些言論,他聽到後一定會懷疑,香港人究竟支持他,還是同情美國政府呢﹖當他知道,英國政府第一時間就下令英國航空公司的客機不許接載他的時候,一定會擔心,香港這個曾經是英國殖民地的地方,法庭的選擇會否與英國的法庭差不多;英國法庭就認為該把維基解密的阿桑奇送回去美國。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遲遲未見斯諾登在香港找律師作為他的代言人。另一方面,香港亦未有法律界人士主動表示願意義助斯諾登。得罪美國政府的後果,可能遠比得罪特區政府嚴重。
 
斯諾登後來應與協助阿桑奇的那幫人取得聯繫。阿桑奇自己還躲在英國的厄瓜多爾大使館,所以他可能會認為去厄瓜多爾較安全,這可能導致斯諾登最後決定去厄瓜多爾。
 
不過,我卻擔心這不是最好的選擇,因為美國一向不太尊重拉丁美洲小國的主權。美國曾經派兵去巴拿馬把人家的總統也抓回美國受審,今次會不會派特種部隊去厄瓜多爾捉斯諾登,誰也說不定。可惜,世上敢與美國對著幹的國家實在不多,俄羅斯可能也只許斯諾登過境,不想他久留,斯諾登的命運開始令人擔憂。
(轉載自2013年6月26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