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否助四川救災

立法會終於通過,撥款1億元支援四川雅安救災。投贊成票的有32個,投反對票的亦有23個,一票棄權。
 
人類本應守望相助,更何況是自己同胞。投反對票的議員,當然不會反對人道主義精神,他們反對的是直接撥款給中國政府,透過內地的官僚系統去救災。議員擔心這樣做會令善款被貪官挪用,沒法真正幫到災民。他們認為應把善款分配給香港的NGO(非政府組織)去援助災區。
 
內地的貪腐問題的確很嚴重,議員的擔心不無道理。然而,若從實際出發,單以撥款給NGO去救災的方法並不實際。
 
香港的確有不少NGO長期在內地活動,他們的工作甚有意義,在內地起了很好的典範作用。然而,第一時間去到地震災區救災並非他們的強項。他們人手不足,設備有限,不適宜做這類工作。
 
過去,內地政府救災能力仍比較弱的時候,NGO還有參與一定的救災工作;但現在中國政府已有足夠的財力與物資去做好救災工作,NGO已甚少直接參與救災。事實上,救災工作的確較宜由行政機構,在統一指揮下,有組織地去進行;加入太多各自為政的NGO一起運作,只會打亂原有部署,製造不必要的麻煩,反而會延誤救災。
 
在這種情況下,香港若真的想支援救災工作,亦只能透過內地政府進行。至於內地官員的貪污問題,內地高層領導亦知問題嚴重。但純以救災能力來說,內地政府已做得甚有效率,善款到位的能力已比很多發展中國家高。
 
我曾參與不同的NGO在中國及世界各地的援助工作。就我接觸,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有官員貪污問題,如果一發現有這類問題就拒絕援助,很多援助都沒法開展。以2010年發生地震的海地為例,政府的貪腐問題遠比中國嚴重,難道我們為了海地政府不夠廉潔,就置海地災民於不顧?
 
國際性的NGO,其實都有統計各地善款落實到位的情況,最差的是一些處於內戰中的軍閥割據的非洲國家,能產生效益的善款只有兩、三成左右。內地雖也有個別項目出問題,但整體而言,成效已算不錯。
 
聯合國的調查顯示:中國是近年消滅貧窮工作做得最好的國家,其成效主要來自政府的努力,NGO的貢獻雖然可貴,但所佔的比例卻十分微小。從這個角度來看,香港撥出的1億元救災款項,應該不會完全泡湯。
 
不過,從民間捐錢救災的情緒轉變來看,內地實有必要加強整頓官僚的貪腐作風,否則人心回歸只會是一句空話。
(轉載自2013年5月6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