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佣不失為本小利大的放貨妙策

在《面對目前的樓市,買賣雙方該怎辦?(2)》一文中,我建議二手小業主師從發展商,盡快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手中物業。低於市價,才可令其他堅持市價甚至高於市價的二手樓業主成為自己出貨的墊腳石,才可以盡快在樓價大跌前吸引到為數不多買家的承接。我並且指出,這樣做是化算的,日後回顧,所得的樓價,今日的平,是明日的貴! 



說到師從發展商,發展商有一種做法我上次沒有強調和說清楚,那就是主動付高佣給尋到適合買家的地產經紀。目前發展商獎賞給地產代理公司的佣金通常由成交價的2.5%至4.5%,若果一手樓盤的訂價相對保守(市價或低於市價),佣金一般為2.5%至3.5%,訂價相對進取(稍高於市價),佣金一般增至4%至4.5%;佣金是發給公司的,至於直接促成交易的營業員,發展商還額外獎賞成交價0.5%至1%獎金給他個人。 



我說過,高佣和獎金是發展商為了激勵代理落力促銷,亦方便代理有更大回贈買家的空間,是變相減價。但高佣和獎金還有另外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利誘地產代理優先將手中有限的客源分配給有關肯出高佣和獎金的發展商,而不分配或最後才分配給其他不那麼慷慨的發展商和二手樓業主。在買家至上的市場中,地產代理手上的稀少買家客源份外奇貨可居。 



根據統計,市場上98%或以上的買家透過地產代理購入物業,不管你樂意否,買賣物業還得靠地產代理。所謂師從發展商,學他們重賞之下有勇夫的謀略而已,但二手樓業主用不著跟他們一樣給2.5%至4%佣金和0.5%至1%獎金那麼多,給1.5%佣金足矣!當然,2%更好!這個額外報酬已足以引使地產代理優先為有關二手樓業主出貨。 



二手樓業主與其劈價低佣﹝0.7%(壓佣情況下)至標準佣金1%﹞出貨,不如出高佣(1.5%至2%)以稍低於市價或市價出貨!多付1%左右佣金,賣得更快,賣得更好價,本小利大,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