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希債危機看公投與民主

香港的輿論一向視公投為最直接的民主,由全民公投所取得的決議,應具有無可置疑的權威性。然而,為何今次希臘為歐盟救市協議而搞的公投卻受到各方的質疑呢?
 
現實是公投在大部分國家都沒有憲法地位,瑞士、丹麥、愛爾蘭等只是少數的例外。美國只是在州政府層面,才容許以公投的方式去解決州內問題;在聯邦政府層面,憲法規定只有國會才有立法權,不可以用公投去取代國會的地位。
 
前港督彭定康曾公開表示(2003年BBC):“I think ref­er­en­dums are fun­da­men­tal­ly anti-demo­c­ra­t­ic in our system…….On the whole, gov­ern­ment only con­cede them when gov­ern­ments are weak.“他認為公投基本上是反民主的,只有弱勢政府才會容許搞公投。
 
大部分歐美國家的所謂民主政制:其實都是代議政制。在某種程度來說,仍是精英制。人民有權選舉心目中的精英,代議眾人之事,以管理好國家。人民不會亦不可能直接管理國家大事。
 
希臘在城邦制年代,能夠較多地使用公投,是因為人口少,加上並非人人有投票權,公投才容易進行。對人口眾多的現代國家來說,事事搞公投,根本不切實際。這只會令國家停頓,沒法正常運作。
 
此外,現代社會遠比希臘城邦年代複雜,一般人對社會面對的問題根本認識有限,叫他們去投票決定,不一定能得出正確的答案。譬如醫療保險制度,本身就極其複雜,又牽涉投票者的自身利益,民眾在投票時不一定會考慮到社會的長遠利益。硬要交由公投決定,只會禍延後代。
 
所以,我對那些常說會以選民的意願為依歸的議員嗤之以鼻。選民是需要你用你的智慧來作判斷,怎曉得你又將個波交回給市民,說要收集市民意見。你不是像帕潘德里歐一樣想推卸責任吧了。
 
今次希臘事件,正好告訴香港人,不要迷信公投了。公投根本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好方法,動不動就祭起公投的旗幟,只會癱瘓現有立法制度,令社會更加混亂。
 
歷史上最喜歡搞公投的有兩類人:一類是野心家,墨索里尼與希特拉都搞過公投,目的是奪權。另一類是弱勢領袖,自己擺不平反對力量,只好訴諸「人民力量」。葉利欽與盧武鉉都搞過公投,結果國家愈搞愈亂。
 
香港最喜歡搞公投的是社民連,長毛梁國雄是托洛茨基分子。托洛茨基在1939年10月21日處理美國社會主義工人黨內部派系鬥爭中清楚表示:公投只是用來癱瘓帝國主義體制,而不能用來解決內部事務。香港人下次遇到有人搞公投時,就應該明白:搞公投的人目的在於癱瘓我們的體制,而不是解決我們的問題。
(轉載自2011年11月8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