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為何不可以有民主?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認為,人類文明的歷史是一部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的歷史,所謂「必然」,就是沒法自主,必須服從自然規律與社會規矩。在原始時代,人必須日入而息,因為入夜後甚麼都看不見,只能休息;在部落時代,若有外族入侵,人人都得不怕犧牲,奮力抵抗;若發生天災,人甚至得把自己的兒子也拿來祭神;阿伯拉罕作為族長,也沒有選擇,這是必然王國裡的生活。
 
隨著科技的發明,人不但在晚上也有活動自由,還可以延年益壽,儘管晚年也有很多活動自由。隨著政治制度的改善,個人不但可以獨立自主地生活,還可以參與社會契約的制定,以選舉代理人的方式,參加公共管理。
 
然而,由於「資本霸權」的存在,民主至今仍沒法進入公司範圍。在公司的範圍內,只有出錢的股東才有投票權;出力的工作人員,只能接受支配,在公司內做一顆螺絲釘。所有工作人員都得按公司的分工,做工作崗位份內的工作;都得接受上司的指令,去為股東創造最高的利潤,工作人員只被視作僱員,而不是公司的持份者。他們沒有機會一起去構思公司的願景,組建公司的架構,制定公司的目標與策略。即使是自己份內的工作,也只能按公司制定好的流程去做。
 
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打工一族都深知自己只是公司的外人,無法對公司有歸屬感,無法對工作有真正的投入,工作成了他們的苦差。人生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工作,而大部分人都在自己的工作上缺乏自主的空間,打工一族是否只能停留在「必然王國」而沒法進入「自由王國」?人類的文明是否應該到此止步?
 
西方文明把人權、自由、民主看作為普世價值,為甚麼在公司內人權不如股權?管理一個社會遠比管理一間公司複雜,如果一個剛滿18歲的青年也可以透過選舉參與社會的管理,為甚麼一個熟練的工人在公司內不可以透過董事會的選舉去參與公司的管理?
 
對一個普通人來說,公司內的民主遠比社會內的民主重要;因為人差不多每天都要工作,但人不會每天都參與社會活動,很明顯,公司制度的改善對普通人更加息息相關。很可惜,我甚少在香港看到有人提出要爭取公司內的民主。
 
事實上,社會的問題遠比公司複雜。一個茶餐廳的企堂也可以看得出公司的營運出了甚麼問題;但是若要他為香港的金融制度作改革建議,他只會口定目呆。由此可見,在公司內推行民主遠比在社會上推行民主實際。
 
香港有個大狀黨,以維護法紀為己任,就是看不到法律在維護「資本霸權」,在公司法之下,工作人員在公司內失去了很多普通人在社會也有的權利。希望大狀黨在這個問題上能為工作人員講兩句公道話,不要叫幾句打倒「地產霸權」的口號當交差。
(轉載自2011年7月29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