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不會薄待拉登(2)

大家知道甚麼是英雄嗎?

 

「英雄」最早的含意出自三國時期魏國劉《人物志》卷中「英雄第八」:「聰明秀出謂之英,膽力過人謂之雄。兩者兼得,方為英雄」。

 

英雄是一個比較主觀的概念。一般指在普通人中間有超出常人能力的人,他們能夠帶領人們做出巨大的、對人們有意義的事情,或者他們自己做出了重大的事情,他們是無私忘我而令人敬佩的人。英雄必定是對整個民族、國家有特別貢獻的人物。

 

能夠策劃911事件那樣本小利大的精妙的行動,是英!

 

美國中情局官員在1999年曾經指出,如果要計算每一個恐怖攻擊事件的傷亡人數,拉登和他的追隨者平均是每一次攻擊令對象傷亡125人,而名列第二的回教哈瑪斯組織,每次攻擊才傷亡6個人。這個數字,足以証明拉登的「恐怖指數」(亦即是行動效率)有多高。911事件後,將恐怖指數推向新高的,還是拉登,是英!

 

不是國家領袖,手上沒有雄厚的資源 (例如強大的戰爭機器、文武官系統、民眾等等),但是躲藏在阿富汗山區洞穴中,行踪飄忽及手上掌握的武裝力量不外是一支大約3000人的游擊隊的拉登,卻有著足以穿越全球各地的恐怖活動網絡,讓許多國家領袖的心臟脈搏,都被他所牽動,步步驚心。是英!

 

懂得尋找強大對手的薄弱環節,發揮自己的局部優勢,一擊而勝;以小勝大,以弱制強。是英!

 

美國是現今首屈一指的超霸,膽敢帶領弱小的回教民族 (主要是阿拉伯人) 對抗美國,一往無前,是雄!

 

拉登要維護的,是回教文明,所希望及要求的,是任何生物生存的權利,這其中當然包括人類,特別是備受欺壓的回教穆斯林子民。他認為美國人與以色列為主的猶太人勢力,進入伊斯蘭地區,就不是軍事上的入侵,還包括要直接消滅回教文明,所以他要聯合穆斯林子民來抵抗。

 

出身富貴之家,含著銀匙長大,為了理念和原則,拉登竟然拋棄了錦衣玉食和安逸生活,穿著長衫,留著長,長期住在阿富汗山區的洞穴裡,經常吃著含砂的粗麵包,一餐飯4個煎蛋分與12個人一起吃,經常在槍林彈雨下作戰,冒著生命危險。1990年之前是領導阿拉伯人及回教徒與當時的超強蘇聯抗戰,之後至死亡,是與世界唯一超強美國抗爭。付出這樣大的代價,不是為了個人名利,而是阿拉伯民族的福祉。如果這還不算英雄行徑,怎樣才算?

 

911事件導致美國介入阿富汗和伊拉克兩場戰爭。十年以來,這兩場戰爭已消耗美國戰費3萬億美元,美國最終的代價可能高達3.7萬至4.4萬億美元,大大削弱了美國的國力。911事件前,美國原本是盯著中國,意圖全力打它的。但拉登的911事件改變了一切,為了反恐和應付阿富汗、伊拉克戰爭,更為了爭取中國支持反恐,美國不得不停止針對中國,中國因此得到十年和平建設時間,進一步崛起。拉登與美國的抗爭,客觀上改變了世界的政治格局,他的所作所為,不但鼓舞了阿拉伯民族前仆後繼地與美國抗爭,更為中國作出巨大貢獻。拉登個人連同他那小阿蓋達組織竟能發揮那麼大的能耐,歷史上縱使不是絕後,亦肯定是空前!

 

不少人抨擊拉登及其追隨者不敢堂堂正正地與美軍打硬仗,管濫殺手無寸鐡的歐美平民,是狗熊所為。我要為他講句公道話,拉登集團與美國這一場小游擊隊對超級大國的不對稱戰爭,實力對比這麼懸殊,他們能避重就輕,集中力量攻擊對手的薄弱環節。戰爭無道德,勝者為先,如果透過攻擊美國的軍事目標、駐外使館、大城市地標大廈及軍人集中地 (例如酒店) 可以狠狠打擊對手,但又不免殃及池魚平民,則拉登的選擇無可非議。歐美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動輒啟戰 (最近的例子是利比亞內戰),濫殺平民何嘗不多 (往往十倍、百倍於拉登)

 

對於一些追隨者來說,他們除了尊敬拉登為了維護回教文明而敢於與西方作戰之外,拉登的父親以往如何為了服務宗教,而不計自身利益修建朝拜寺院,與及拉登本人在蘇丹為百姓鋪公路的種種事跡,亦加深了拉登的「人民英雄」形象。

 

要人們拋開西方的有色眼鏡,拉登左看右看都是一個英雄,日後歷史 (特別阿拉伯世界的歷史)不會薄待拉登的,一定會給他一個恰如其分的位置大英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