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糖」獎勵環保行為

雖然財政司長曾俊華之前曾表示過,不打算「派糖」;但這個財政年度盈餘那麼多,總得想個辦法去回饋市民。一般估計,政府應該又會免些差餉,免些公屋租金,發放雙倍綜援金之類。
 
這些做法之前試過,行起來駕輕就熟,而且市民基本上接受,遇到重大爭拗的機會比較少。但這種「派糖」方式,一定會有人被遺漏,因為,這種派法,按的是既有條件,需要已入住公屋、已有資格領綜援,及平時已要負責交差餉的人,才有機會獲益。因此,總會有些「三無」人士不符合資格,怨社會對他們不公平。
 
為了減少這方面的不公平性,政府可利用派糖去獎勵一些希望在社會上多點出現的良好行為。譬如,要免差餉的話,就得做垃圾分類;而且獎勵只給予有做垃圾分類的人,不是凡要交差餉的人都可以免。這樣,願意進行垃圾分類的人就會愈來愈多,花點盈餘讓市民養成良好習慣,應該是值得的。
 
由於獎勵的是一種新行為,所以人人有份參與,而不是消極地根據既有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差餉是由業主負責交的,但做垃圾分類行為的人卻是租客,那獎勵的對象應是租客而不是業主。政府應賦予租客,按政府免交差餉的金額,免交租金。
 
應課差餉的金額不難查得到,租客知道業主可免交多少差餉後,就可以少交這部分租金。業主表面上收少了租金,但因為可以免交同樣金額的差餉,實質上沒有損失,應該不會引起太多的糾紛,導致社會要承擔額外的行政費用。唯一比較麻煩的,是那些分房或分床位出租的單位,為方便處理,政府可硬性規定,按單位內的住戶數目,平分免交差餉的金額作免交租金的數目算了。
 
其他環保行為,政府一樣可以獎勵。譬如政府在批出土地時,可列明條件,凡願意引進環保設施的發展商可獲一定地積比率的寬限。這些環保設施可包括:太陽能發電,自備的污水處理系統,以及廚餘處理系統等。
 
太陽能可用來提供暖水,污水經處理後可用作沖廁或淋花,而廚餘可以製造燃氣及堆肥,用處不少,只是成本較高。如果政府沒有一定的措施去鼓勵使用者,那即使地產商在起樓時配備一定的環保設施,但入伙後可能很快會被小業主棄用。因此,政府必須在初期向使用環保措施的用戶「派糖」,以減輕用戶的營運與維修成本。至於「派糖」的方式,可與環保團體商量,研究出一套方便可行的辦法。
 
我相信,這種有目的地去「派糖」的做法,效果會比純粹太公分豬肉的方式好。香港在亞洲已屬相對富裕的地區,我們在環保方面,應該可以做得更好。
 
 
 
 
 
 
 
(轉載自2011年2月17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