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學殷事件看運動員出路

前亞運划艇女將陳學殷,因涉及以性愛影片勒索73歲已婚富商,被警方刑事起訴。一眾傳媒如獲至寶,不顧當事人感受,把故事的細節大加渲染,以求達至吸引受眾的目的。
 
陳學殷的故事能成為頭條新聞,是因為她在亞運拿過獎牌,可被視作「名人」來議論,符合港人「八卦」興趣的起碼要求。再者,陳學殷樣貌娟好,斯斯文文,竟與花甲老翁發展不倫關係,還以性愛影片來勒索,情節傳奇,引人聯想;這正好符合某些傳媒編採方針裡的潛規則的需要。
 
  令人惋惜的是,不只是一些讀者不足的小報採用這樣的編採方針,連一些以「知識分子報」自居的大報,也一樣樂此不疲。真不明白,這樣的報紙轉過頭來又可以批評港人缺乏國際視野,不關心社會民生;他們真的不知道自己也有責任嗎?
 
一個社會裡的傳媒,如果只熱衷於引導社會的成員關心名人豔史,這個社會的民主又怎會有質素?光有一人一票,但選民卻不懂取捨,怎算是一個理想的公民社會?這樣的選舉,只會淪為政治野心家的奪權工具。
 
陳學殷事件值得社會關注的,不是這場不倫之戀的細節,而是運動員退役後的出路問題。有部分傳媒亦有為這個問題點題,但只是簡單向政府問責,認為政府在這方面做得太少。究竟政府可做些甚麼呢?做了又是否真能解決問題呢?這些方面都很少傳媒肯深入的探討。
 
當今世界的體育運動,其實都已被商品經濟所扭曲。傳媒最樂於標榜的,是姚明、碧咸等頂尖級的體育明星,每年可獲得的廣告收入是多麼驚人。然而,香港的運動員有多少可以有這樣的機會?如此標榜運動員的出路,只會令香港的運動員愈加沮喪。
 
在求學時期,年輕的運動員或許還可以藉運動成績優異,被名校破格取錄。但進入社會之後,大機構的競爭都已全球化,在個別地區的體育成績,並不足以為國際化的商品帶來品牌效益。即使是世界冠軍,若非大眾喜愛的熱門運動,亦不容易被付得起廣告費的公司相中。香港的運動員不宜對此有不適當的期望。
 
其實,運動員如在年輕的時候沒有完全放棄學業,不難在退役後往教育學院進修,將來做不成教練,也可以在學校教書。但光有運動成績,缺乏學歷,在香港是不能當教師的。因此,運動員的教練,不應只顧要運動員為自己爭光,就任由運動員疏忽學業。陳學殷要在酒樓當知客,想是學業成績不太好吧。希望其他運動員要引以為鑑。
 
然而,我們不應因陳學殷的不幸,就否定投身體育事業的價值。社會的發展必然會使個體的生命愈受重視,人類將來一定會投放更多的資源,於足以強身健體的體育運動上。再者,透過體育運動,人還可以對自身有更深刻的認識,獲得其他方式沒法感受得到的精神滿足。因此,我認為投身體育運動,一樣可以前途似錦。
 
 
 
(轉載自2010年12月16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