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如何面對巨額財政盈餘

由於經濟全面復甦,加上賣地成績超理想,今年特區政府的財政,勢必又出現巨額盈餘。在全球大部分政府都正為財赤所困擾的時候,香港竟有這麼好的財政狀況,實在要感謝上天的眷顧。然而,若果政府處理不當,財盈一樣可以為政府帶來煩惱,甚至招致未得利益者的不滿。
 
首先,政府應該知道,今年的財盈有它的特殊性,並非一定以後皆可以保持。因此,暫時不宜以這個收入水平去預算日後的經常性開支,更不應聽從各大商會的意見,調低稅率。 
 
減稅當然皆大歡喜,但減易加難,待經濟環境欠佳時再加稅,那社會就百上加斤了。不如現時積蓄力量,留待真的要刺激經濟時才減稅吧。
 
今年政府為了遏抑樓價,加推了很多土地,財政收入自然大增。但這必然會透支了社會的購買力,令將來社會吸納土地的能力下降。因此,我建議政府把賣地收益中的超預算部分,投入一個特別儲備戶口,待賣地成績不如理想,而財政又出現赤字的時候回撥。這樣,政府就不用在困難的時候,還要考慮加稅,令經濟雪上加霜。
 
現時特區政府手上已積累了過萬億元的盈餘,沒有必要再去增加。因此,在把一些特殊性的超收(如上述的賣地收益)做撥備之後,餘下來的應立即回饋社會,以免將來貨幣系統出現危機時,眼白白看著人民辛辛苦苦積累起來的財產,轉眼間就付諸流水。
 
政府過去只曉得作正常的預算,甚少會研究真的出現盈餘的時候,該如何處理。今後應跳出這種墨守成規的做法。我建議,今後若再出現巨額盈餘時,可作以下的安排:一半用作還富於民,另一半用作成立基金支援已可預知的未來社會需要。
 
我所指的還富於民,不是簡單的退稅。香港的基層大多享有免稅優惠,退稅對他們沒有好處,只會益了商家與高層管理人員。我認為還富於民的最佳方法,是按每個市民過去一年的實質工資收入作比例,分攤去年政府盈餘的一半。
 
我的理念是:凡是在社會上有工作的人,都對社會有一定的貢獻。至於他們的貢獻有多少,在某種程度上亦可從他們能收取的工資上得到反映。用這種市場機制去衡量一個人的貢獻,一定會比任何精算方程式更加公平。
 
至於餘下的那一半盈餘,政府應成立不同的基金,並以這些基金的投資收益,去支援一些社會需要發展,但在經常性預算時撥款不足的活動。我們都知道,醫療問題、老人問題、基建問題、藝術發展問題,將來都會有極大的財政需要,為甚麼我們不趁有盈餘的時候,預先撥款給他們呢?
 
我在這裡得申報利益,我是香港小交響樂團董事會成員,政府若成立藝術發展基金,我們的樂團也有機會是得益者。不過,為了政府的盈餘能得以善用,我在這裡就不避嫌了。
(轉載自2010年9月2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