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合理的賞金立信

由於中原地產業績不錯,所以我那套分純利的報酬模式在行內也廣為人知。有部分行家,為了提升自己的業績,亦不斷嘗試引用;但效果並不如中原那麼理想。
 
其實,願意與員工分享成果,只是成功的其中一項重要因素,不是唯一的因素;不是老闆一願意分,業績就立即會衝上去。它只是生意成功的普遍因素,而每個行業,每個時空還有自己的特殊因素。沒法針對特殊因素,單懂普遍因素,也是很難成功的。
 
不過,那些行家之所以不成功,不單是因為他們沒法解決特殊性的問題,更因為他們在分利這個普遍性的問題上,也態度不正確。他們只是把分利視作為一種提升業績的手段,內心其實是不願意的。
 
他們的這種心態,一定會在行為上表現出來,員工是不難感受到的。當員工知道老細對分純利是不甘心的話,它的效果一定大打折扣。因為員工會擔心,一旦業績好了,公司的品牌響了,老細就會兔死狗烹。不會再要他們了。
 
我見過有些公司,公司虧損的時候,就叫員工分純利,實質上是要員工背負起部分虧損;但純利一高,老細就「縮沙」,急不及待地把分的比例減少,甚至把分得多的老臣子解僱,員工看在心裡,以後當然會「量力而為」,以免陷自己於有機會被宰的險境。
 
我明白,員工有不信任公司的心態是很正常的。中原在推行分純利的初期,員工的疑心亦是很大;有些人每月都有查帳,我一方面叫會計部盡量配合,把最原始的文件也給他們看;另一方面,叫高層與自己一起克己復禮,不亂花公司的錢。我出外公幹,乘飛機一般只坐經濟艙,我自己連公司車也不用,更不會叫公司買遊艇,只供少數高層享用。經過一段時間,員工才相信,公司是真誠的。
 
在我這套制度下,生意好的時候,個別成績好的主管,分得的純利可以十分驚人。比如,去年集團內就有超過二十名超過千萬元收入的員工,其中有人獨得五千多萬元。很多做老細的都會眼紅,覺得分多了,第二年就調整分的比例。但我則視此為立信的一個好機會。
 
商鞅變法,為了立信,懸巨賞予能把木柱從城中搬到城門的人。初時沒有人信,因為賞金高得不成比例;後來商鞅再加大賞金,終於有人一試,並全數獲得賞金。之後,大家都相信秦國這次變法是認真的。
 
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要員工相信老細會願意與他們一起分純利是極之困難的,即使真金白銀放入了他們的口袋,他們也不一定相信下次還會有。然而,只要有一點不信,我這套機制就無法運作。為了立信,我就得學商鞅那樣,以高得不合理的賞金去立信。其他員工見做得好,原來五千多萬元也可以分得到,怎會不全力以赴?由此可見,能成功立信,是系統有效運作的關鍵,可惜很多人都不了解它的威力。
(轉載自2010年8月5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