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安居 政府有責

雖然連寫了多篇批評居屋政策的文章,但這並不表示,我認為政府沒有責任,在宏觀政策上,助市民安居樂業。我所反對的,只是非市場手段的優惠資助方式。相反,我認為,若非政府的房屋政策出了問題,以香港現有的經濟發展水平,香港人完全有條件住得比現時好。
 
據經濟學家的觀察,人類在生產能力比較低的時候,大部分賺來的錢都得花在食物上;經濟再好一點的時候,才會花錢在住屋;再有能力的話,就會花錢去旅遊,花錢去提升生活品味。以香港現時的經濟發展水平,若在其他地區,當可以有更高的生活質素,但香港人卻連安居問題都未解決。
 
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比同等經濟發展的地區都要低,原因是我們買樓的錢主要是用來付地價,而不是付建築費。若果政府土地供應充足的話,樓價中的地價比例就會降低,以香港人的賺錢能力,付錢去建造一間千餘呎的單位應該並不難。深圳有很多人都能住上千呎的單位,沒有理由香港不可以。
 
由此來看,只要香港有好的房屋政策與城市規劃,根本無需居屋。居屋只不過以很貴的私人樓價打個折扣出售,但若然政府能令市場有足夠的樓宇供應的話,私人樓價也可以跌至現時居屋的水平,根本無需政府扮好心,搞折扣優惠。
 
當然,一下子增加太多的土地供應會有後遺症,「八萬五」的教訓,我們應不會輕易忘記,香港已有超過一半家庭擁有自置居所,若一下子令他們的資產大幅蒸發,會令他們失去消費與投資能力,釀成通縮與經濟衰退,對誰也不會有好處。
 
因此,政府在增加土地供應時,應密切配合宏觀的經濟形勢,在經濟增長得快,市場需求大的時候,多供應一點,經濟放緩的時候,少供應一點;務求令樓價雖有得升,但升幅不會大過經濟增長。這樣,就可以令現時相對偏高的樓價逐步合理化。
 
政府常以調節樓價不易來推搪自己的責任,但現實是香港的土地供應主要由政府控制,政府怎可以把調節樓價的責任完全交給地產商?近年土地供應明顯不足,去年落成的新樓,只有七千多八千個單位,只及正常的三分之一,這叫樓價怎能不升?政府雖不能在調節市場時,每次都做得正確,但起碼要勇於認錯,並及時修正已被證明失誤的政策。
 
現時炒家之所以有機可乘,就是因為政府的政策還不夠清晰;若是炒家看到政府已下定決心,在下一階段一定會增加土地至樓價往下調為止,那炒家也會有所收斂。我相信,只要政府肯有節制地增加土地供應,香港人完全有條件逐步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達到居者有其屋的境地。
(轉載自2010年7月21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