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例不妨礙賣樓

政府推出九招十二式,以增加新樓開售時的透明度,讓買樓人士可以獲得更公平合理的待遇,有條件作出更明智的決定。地產商對這些條例甚為抗拒,千方百計與政府糾纏,希望政府可以放鬆一些,以免新樓的銷情會受影響。
 
我認為地產商其實不用太擔心,因為樓市的銷情主要決定於政經形勢與樓市本身的供求情況,銷售手法可以影響的空間不大。過去,地產商的銷售手法尚未這樣「精練」的時候,不用半夜三更賣樓,不是一樣可以賺大錢?可見那些售樓天王發明的「必殺技」,其實只是雕蟲小技,只能操控局部地區的小氣候,並不足以扭轉整個市場的大趨勢。97至03年間,地產商出盡法寶,樓市一樣每況愈下,可見這些「必殺技」並不管用。要放棄也不會有太大損失。內地政府對新盤的管制比香港更嚴,並不影響內地樓市銷情的暢旺。近日內地樓市調整的原因,主要是貸款收緊了,與新盤銷售手法受限的關係不大。
 
上周有個樓盤在新例實施後首次推出,地產商依足新例,二百多個首批推出的單位,一次過就全部售罄,可見新例的破壞力並不如地產商所擔心的那麼大。地產商則說:若非新例實施,他們訂價不會這麼保守,所以新例實質上已令他們賺少了錢。但我認為:地產商很快可以評估到新例的真正影響力,下次推盤時,在訂價時當可以「食」得更準。
 
另一方面,對消費者而言,新例的確對他們幫助很大。他們不用自行先出價去試探地產商肯賣的程度,這等同先把自己捆綁好,然後呈交給地產商,讓地產商任意宰割,處境非常被動。現在,他們可以七日前已拿到賣樓書,及到示範單位參觀。地產商除了提供裝修得美輪美奐的示範單位外,還得提供與交樓標準一致的清水樓。供準買家視察,更重要的是,地產商需在開售前三天提供價錢單,讓消費者先行研究,然後才作出自己的選擇,不用像以前那樣──售樓處人頭湧湧,形勢一片混亂,就快輪到自己揀樓,卻仍未知道有那些單位賣,要賣甚麼價錢,得悉後三五分鐘內就得作取捨,精神壓力很大。
 
現時政府規定,大樓盤首批起碼要推五十個單位以上,價錢公布後,就得按價單賣樓,要加價也得等下一批。這樣,消費者就不用擔心,頭幾個單位賣得好,地產商就立即加價,輪到自己揀樓時,地產商已有一份新價單,除非選擇不買,否則就要接受加價。這樣情況,現在已不會出現。因此,對九招十二式,消費者一致表示歡迎。
 
當然,這樣安排在某種程度上確是限制了地產商作為業權擁有者自行定價的自由(二手市場的小業主就沒有這種限制),但地產商必須明白,地產始終與民生有關,政府不可能完全不插手。尤其是今天,政府常被指控與商界勾結,故更有需要擺出對地產商一切從嚴的姿態,地產商不宜在這個時候去與政府爭拗。
(轉載自2010年6月3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