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產補貼交通費好嗎?

政府用公帑補貼離島渡輪公司,引來議員的批評,認為對非離島的居民不公平,兼且會令其他經營出問題的公共服務公司齊來向政府伸手。
 
其實,全世界先進國家的交通運輸服務,都在不同的形式下得到政府的補貼,否則,社會的基層難靠微薄的入息去支付昂貴的交通運輸費用。一般而言,政府對地鐵的補貼最多,因為地鐵需自建路軌系統,其他車輛卻可行政府免費提供的馬路,而船與飛機皆有上天提供的自由航道。
 
香港雖然一向標榜以商營機構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其實一直都有政府補貼,只不過一向少用現金,而是用較為隱蔽的土地發展權。香港的地鐵表面上不用政府補貼,但政府提供地鐵公司車站上蓋的發展權,地鐵公司可以透過與地產商合作發展獲取巨額的收益,還可以保留很多優質商場收租作經常性收入。單是收取票價,根本不足以支持地鐵公司的日常運作。
 
至於其他公共運輸公司,大部分都有在地產發展項目上得到間接的獲益。曼克頓山、港運城、丹拿花園、時代廣場、港灣豪庭等大型地產項目,其前身分別是九巴、中華巴士、電車公司與油蔴地小輪公司的車廠與船廠,如果沒有這類地產發展的額外收益,很難吸引財團去經營公共運輸服務。
 
從這個角度來看,今次政府補貼離島小輪公司並不是甚麼開了先例,只不過以前的補貼方法不同吧了。說離島居民因而獲得納稅人的額外照顧是不公平的。現實是市區的人獲得政府的照顧遠比郊區的人多,問題是鄉郊人口不足,如果政府要讓鄉郊的人得到與市區的人一樣的照顧,成本很大,經濟效益很低,以至有些離島,至今連水電供應也沒有,遑論小輪服務了。
 
香港的離島小輪服務,原本由油蔴地小輪公司提供,如果政府當年肯讓油蔴地小輪公司在中環的碼頭上蓋發展上獲得更多的發展空間,我相信油蔴地小輪公司一定會爭取經營下去的;那就不會出現今天需由政府用現金補貼的情況了。
 
然而,香港的政治氣候已變,反對派的議員無時無刻都在抓政府痛腳,若是政府把地產發展權隨便批給公共運輸公司,一定會有議員替政府算帳。地產發展權可不同現金,其價值五時花六時變,批出時的算法與發展完再算出來的一定有差異。政府官員害怕紅灣半島事件重演,又再被控官商勾結,向財團輸送利益;因此只好選擇用現金補貼算了。把一目了然的數字拿去立法會批,以後官員就沒有責任了。這種環境下,以後除了地鐵,其他公共運輸公司休想得到大規模的地產發展權了,港人只好接受現金補貼作為交通費補貼的主要形式。
(轉載自2010年4月23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