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否還錢 也可公投

並非所有國家的憲法都有搞公投的機制,代議政制的原意,就是選一批人出來代人民管理國家。他們獲人民授權後,就可以憑他們的判斷來管理國家,不用每事再徵求人民的看法。如果每作一個決定都先作一次公投,人民會煩不勝煩,而政府的運作亦會失去效率。此之所以,人口眾多的國家,一般都不搞公投。
 
相反,一些人口較少的國家,為了讓公民多點參與感,會不時以公投的方式去聽取人民對一些重大議題的取態。不過。執政黨在選擇公投的議題時會非常審慎,盡量不讓公投損害自己的執政地位。如果公投的結果,等同向執政黨投不信任票的話,執政黨寧願搞改選也不搞公投。把公投的議題納入政綱內容,然後改選政府,應是正路的做法。
 
日前冰島就搞了一次公投,要求人民表態,應否償還冰島政府所欠的外債。結果,百分之九十三的選民都投反對票。我相信,今次公投,只是冰島政府的一場政治秀,並非真的想徵求人民意見。因為答案早已寫在牆上,多此一投的目的,是為了可以公然賴債。
 
金融海嘯後,冰島等同破產;歐洲各國都有出手挽救,其中英國出力最多;原因是冰島銀行的存款,很多都來自英國。英國借錢給冰島政府,冰島政府就可以救冰島銀行。冰島銀行有救,英國人在冰島銀行的存款就有機會取回。這樣,英國政府的錢去冰島轉一個圈,又可以重回英國人的手上。
 
冰島人愈想愈氣憤,覺得自己上了英國人的當。英國人拿出來的錢,受益的不是冰島人,卻變成了冰島人民的債,每人要分攤一萬五千美元,以後要交重稅去償還。所以他們寧願冰島政府不守信用,把債賴掉算數。
 
這樣做好像蠻不講理,但這個世界一旦涉及利益,就沒有人會講道理了。發窮惡就是硬道理,公投只是發惡的手段吧了。不過,搞公投的人要小心,弄得不好,公投可以把政治問題激化,以致不可收拾。
 
譬如在伊拉克,可千萬不要輕率去搞公投,看看人民是否支持要美軍撤出伊拉克。答案當然不投也知道,但這個答案並不是美國政府今天就想面對的答案。誰膽敢在這個時候迫美國政府去面對的話,誰就是想和美國的利益作對。誰就會被視作恐怖分子的同路人,美國政府就一定要設法查出誰在背後指使。這個人一定不可能在伊拉克有好日子過。不要說伊拉克人不可以這樣做,就算是有特權的外交使節人員,如果敢在伊拉克散播公投訊息,這個使館就有可能會像中國駐南斯拉夫的使館一樣,很快就被美國的飛彈誤炸,禍及其他使館人員都死得不明不白。當涉及國家利益時,美國一樣難顧言論自由與人權等普世價值了。
(轉載自2010年3月1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