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勝負如何判斷?

我在本欄曾寫過多篇支持搞變相公投的文章,有人以為我支持社民連的立場。其實,我與他們的政見相距甚遠,我是因為很想了解香港人對政改問題的真正想法,方便自己在面對這項重大社會改變時,可以作出恰當的定位,才認同來一次以補選為名的公投的。
 
照我觀察,建制派中,亦有部分少壯派,視今次補選為他們提前上位的好機會。他們認為,公社盟搞變相公投,不得民心,他們有機會在補選中起碼奪取兩至三席。如果民主黨不肯全力配合公社盟的話,他們甚至想全取五席。所以,在中央表態前,建制派是戰意高昂的。
 
可惜,公社盟在定位上拿揑不準,本應明補選、暗公投,但他們卻把「暗」的也「明」做,而且還升格為全民起義,因而觸動了中央的神經,限令建制派不得參與這場遊戲,令變相公投可能成了公社盟的獨腳戲。
 
有民意調查顯示,今次補選的投票率可能只有三成左右,距離公社盟期望的五成甚遠。有些地區,若果沒有競爭者,候選人可能會自動當選,連投票的機會也沒有,那變相公投就不知從何說起。
 
為此,社民連認為可以自行組織另一支參選隊伍出賽,以免變相公投沒有機會進行。但如果兩隊都是自己人,又如何分誰是正方,誰是反方,變成分明造假,這樣得出來的投票結果怎有公信力?因此,我認為此路不通;此外,公民黨看來亦不會認同這種做法。
 
民主黨雖不支持搞變相公投,但民主黨的前主席李柱銘卻積極為公社盟站台。他以打擂台作比喻,若對手不敢挑戰,就可以假設對手認輸,勇於站出來的人,自然可以不戰而勝。
 
這當然沒有錯,此之所以補選的結果一定會讓沒有挑戰者的候選人自動當選,亦即是李柱銘所說的不戰而勝。然而,若把這樣的補選結果引申為公投的勝利,那就十分牽強,只能自說自話,不能爭取到一般人的認同。
 
我認為,如果公社盟真的有心把今次變相公投搞下去的話,就應該勇於接受挑戰,制訂一套社會可以認同的勝負準則,然後全力以赴,去爭取勝利。隨便找一個藉口,慳水慳力就把自己描述成勝利者,只會把本來有意義的變相公投變成一場鬧劇。
 
公社盟最能令人心服的勝利,當然是爭取到超過一半人以上出來投票,而且投票支持他們的佔大多數。若果投票率不足一半,那亦應以過去最低的一次補選投票率作基準,把它與今次的投票率作比較,大方地把今次沒出來投票的人(與過往比,而不是與全體有登記的選民比),都視作投反對票者。如果把這個數字加上真正投反對票的數字,都不及公社盟的支持者,那公社盟就可理直氣壯地宣告勝出。
(轉載自2010年2月25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