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營業稅無助樓市降溫

一如本欄早前所料,中央收緊內地房地產市場的政策陸續有來。日前,中央又宣布,取消去年推出的二手樓轉讓營業稅減免措施。去年,政府為了鼓勵投資,曾一度把二手樓要交營業稅的期限,由五年內轉讓需繳交,降低至兩年內轉讓才需繳交。近日,政府又再恢復原狀;即是說,五年之內再次轉讓的物業,都得繳交營業稅,稅率為成交價的5%。
 
這個措施,只能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但對減少房地產市場的泡沫性卻作用不大,甚至可能有反效果。
 
內地房地產市場,基本上由賣方主導。買方為了競爭(盤少客多),很多時都得遷就賣方所提出的苛刻條件。因此,交易中需付的稅項大部分都是由買方承擔的。新措施的用意,就是要增加買方的負擔,以降低他們入市買樓的能力,希望藉此為樓市降溫。
 
不過,以近期一些大城市樓價的上升速度去計,5%的營業稅實在沒有太大的阻嚇作用。由於二手市場上好盤難求,業主經常一有客問津。就立即反價,幅度常達5%至10%,但買家有時都肯追,故加多5%的營業稅,只能起一時的作用,不需半年已會被樓價的升幅抵銷。因此,收營業稅的實際效果,並不會令買家入市的數量大幅減少,而是增加了他們入市時的怨氣。
 
另一方面,於賣方而言,他們的目標是食盡買方的購買力。他們眼見買方仍有購買力交稅,就想把稅款變成樓價的一部分。
 
這樣,他們就可以把這筆錢落入自己口袋裡。因此,他們會傾向延遲賣樓,待五年後避過了徵稅期才賣樓。屆時,買家已不用交營業稅,賣方就有機會加價5%,而買家也不會感到格外辛苦。
 
現時,內地的小業主都不急於放盤,遲點賣可能賣得更好價,已成了業主的普遍信念。因此,恢復徵收營業稅的措施一出,就會促使部分業主收盤,實質上減少了市場上可供出售的盤口,令供不應求的形勢進一步惡化,令樓價的上升勢變得更快。這可不是中央推出這項措施的原意。
 
其實,要為樓市降溫,不能單靠阻礙買家入市,還得增加市場的供應,那施壓的對象就應該是開發商。
 
向開發商施壓,可從兩個方面着手。一是要他們加快建設。凡是拿了土地遲遲不開工的,便要罰款。過了期還未完成建設的,便要收回土地。這樣,市場上就會有更多的新盤推出,讓買家可以有多點選擇。二是要促使他們減價。現時,有部分開發商,樓宇落成已超過一年,仍在待價而沽,賣不出的原因疑訂價偏高。為了促使他們減價,政府可考慮對落成超過一年尚未賣出的發展商貨尾徵收空置稅,要他們為持貨付出代價。這樣,他們就會主動減價,以免得不償失。
(轉載自2009年12月18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