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應有住屋困難

人們常說香港地少人多,這其實與事實不符。香港的面積約有1,100平方公里,差不多比新加坡大一倍。現時香港的土地有超過七成尚未開發,美孚以東,獅子山以北,皆有大量可供發展土地,如果政府肯在城市規劃上予以配合,不愁拿不出可供住宅發展的土地。由此可見,把香港的高樓價歸咎於地少人多是不成立的。
 
香港的經濟發展,已達國際的先進水平。香港的人均收入,比得上任何一個西方先進國家。為甚麼人家的住屋問題沒有香港這麼嚴重?為甚麼我們的人均居住面積比人家少這麼多?皆因政府未有及時為社會提供足夠的住宅用地吧了。
 
樓價中其實有兩個組成部分,一個是建築成本,一個是地價。建築成本其實不高,如果不用太豪華的裝修,每呎只需1,000元左右,建一個800呎的單位,也不用100萬元,大部分香港人都負擔得起。香港人之所以有置業困難,主要是因為地價貴。
 
有人以為,香港的地價貴,是因為政府以拍賣方式賣地,所以愈搶愈貴。如果政府願意不用拍賣方式,而以個別協商的方式,以較低水平的價格賣地予地產商,那地價成本就可以降低,地產商不把樓賣得這樣貴也可以有錢賺,屆時香港人就可以有平樓買。這種想法是不切實際的。因為,政府不在地價上要到盡,就會變成益地產商;他們不一定會因為發展成本低,就把樓價訂得便宜一點。他們賣樓時,一樣會食到盡,客人肯付8,000元一呎的話,他不會收7,000元一呎算數。即使地產商願意收斂一些,也只會益了炒家,普通市民未必會有得益。唯一可以迫發展商賣平樓的方法,是增加土地供應。
 
只要政府願意大量增加土地供應,地價就會同步回落,而樓價亦會跌至建築成本加發展商利潤的水平。如果不計地價成本,新界的新樓售價只需賣1,800元一呎,地產商也可以有盈利,不愁他們不肯投入建設香港的工作。
 
政府可以透過土地供應去調節樓宇的落成量。當樓宇的落成量低的時候,地產商就可以有選擇性地把建成的樓宇賣給社會上少數收入較高的那部分人,訂價自然可以訂得高一些。但當樓宇落成量增加時,地產商就不得不把銷售的對象向下擴展,連收入較低的那部分人也不能放過。不然,他們就設法賣光手上在興建的單位。要把銷售對象擴展至收入較低的那批人,就得按他們的負擔能力來訂價,那樓價無可避免要訂得低一些。
 
董建華嘗試過以增加供應的方式去遏抑樓價(八萬五政策),事實證明是有成效的。不過,每年八萬五可能太多,有災難性的結果。我們不應胡亂增加供應,但政府無需完全放棄微調樓宇供應的責任。
(轉載自2009年11月3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