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用公帑資助投資

我一直認為:政府有責任締造一個環境,讓市民感到,只要他們肯努力的話,他們是有機會可以買樓置業的;但我不贊成用公帑去資助尚未置業的人去買樓(首置貸款)。
 
改善生活是人生的重要目標之一。能擁有屬於自己的物業,可以為生活帶來安全感,又可以放心在屬於自己的家裡進行裝修,增加生活的舒適度。因此,不少香港人都以能夠買樓,並不斷由細樓換大樓,作為人生的努力目標。
 
特區政府若是能夠讓市民感到,他們要達到這項目標是有希望的,他們就會努力工作。這樣,不但社會的經濟能夠高速發展,人們對政府的不滿也會大量減少。
 
然而,買樓涉及投資成分,並非單純的民生需要。往往在樓價急劇上升的時候,市民的置業需要才特別高漲;反而當樓價的趨勢向下的時候,市民就不想買樓;他們會擔心自己辛辛苦苦積累起來的財富,可能因樓價下跌而蒙受損失。
 
因此,尚未置業的人,不一定是沒有能力置業,而只是他在投資上的一種取捨。作為政府,能提供足夠的公屋,讓低收入者可以入住廉租的公屋,已可以解決民生的需要。沒有必要用公帑去資助那些想買樓投資的人。
 
買樓是有投資風險的,這類性質的事情,最好由投資者自己去作決定。若由政府去推動,很容易因推出計劃的時機不當,反而會害死接受資助者。
 
政府說,之前的首置計劃,為政府帶來數以億計的壞帳。這些損失對政府來說,數目並不算大;但對於無法償還貸款的家庭來說,卻成了無法翻身的負擔,可能因而演變成悲劇。
 
通常,每逢樓價升得快且高的時候,社會上就會有更多的呼聲,要求政府資助市民買樓。到資助計劃要真正推出的時候,樓價多已升得不太合理。市民若是在這個時刻去買樓,一定凶多吉少。歷史的經驗已屢試不爽,我們何苦又去重蹈覆轍。
 
其實,樓價偏高的時候,政府更不應該去資助市民買樓。因為,若然市民買不起樓,地產商最終只好調低售價去適應市民的負擔能力。但現在有些議員竟建議政府用公帑,去補貼市民的購買力去維持高樓價,這豈不是間接把公帑送進地產商的口袋裡?
 
香港立法會議員的思路有時真是很難理解,他們可以這頭贊成政府降低按揭成數以遏抑樓價;轉頭又叫政府提供貸款去資助買樓,那豈不是等同托市?他們的行為實在自相矛盾。
 
其實,問題的根本是土地供應不足,若果沒有足夠的樓宇供應,光有置業貸款亦解決不了問題。因為這類優惠政策通常名額有限,要靠抽籤的方式進行分配。這種方式只能解決少數幸運兒的買樓問題,而無法在社會的層面去解決問題。
(轉載自2009年11月2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