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靚模」也有出書權

美少女出寫真集已流行多年,不見社會上有太多的負面評論,大部分報章的娛樂版都樂於主動採訪報道。我未見有那位文化人與這類報道內容為伍,因而拒絕在這報章開專欄。事實上,即使是有「叫雞指南」的報章,一樣有「高級」文化人樂於長駐。所以,我不太明白,為何今次書展會有人花精神去召集力量去難為那些出寫真集的o靚模。
 
香港是自由社會,舉辦書展的貿發局,沒有要求參展的書商,把展出的書籍先交主辦單位審查。這種他者審查豈不是比自我審查更可怕?因此,我相信香港一定沒有人支持參展的書都得先通過審批,「o靚模」的書也不應例外。事實上今次反「o靚模」的人也不是反對「o靚模」出書,而只是不想書展時有「o靚模」出現在他們的攤位附近,搶了他們的風頭。結果主辦單位也得讓步,另設分隔的展廳予「o靚模」活動,以免干擾了「真正」文化人的「高品味」活動。
 
或許「o靚模」在書展中只屬「弱勢社群」,所以任由擺布,如果他們也有維權意識,可能會指控反對者有職業歧視,否則為何要刻意隔離他們?不許他們與其他作者一起搞簽名會,與「粉絲」一起握手、拍照?有人或許會說:「o靚模」在書展活動所帶來的意識不良,有違搞書展的原本目的。讓年紀輕輕的小女孩,在公開場合賣弄性感,實在過份;以挺胸露腰翹屁股的方法去打造前程,更非正路;實在不值得鼓勵。然而,「o靚模」的出現,有其複雜的社會背景,與大眾傳播平時鼓吹的娛樂新聞觀很有關係,書展出現「o靚模」,只不過是社會現象在書展時的具體反映吧了。單是限制這種現象的出現並沒有解決真正的問題。
 
現實是,其他在書展中展出的書,內容亦不見得很健康,誨淫誨盜的一樣存在。主辦單位過去的做法是不搞甚麼內容審查,讓讀者自己去辨別,用真金白銀去投票。香港人多已習慣這種處理方法,並不覺得需要作太多的限制。
 
因此,我雖然不贊同在書展中高調地搞「o靚模」活動,但對某些反對者的行為亦不認同。不喜歡在書展中出現「o靚模」的人,當然有權提出反對意見,甚至予以嚴肅的批判。但這種批判只應停留在理論層面,讓接觸到這種意見的人去自行反省,然後為自己的行為作出選擇;不宜四處煽風點火,糾集群眾,以示威遊行的方式向對方施壓,在法治社會裡,不應該動不動就訴諸群眾,以支持者的多寡去決定真理在誰的一方。這種發展絕非香港社會之福。
 
我相信,經過今次事件,主辦單位下次一定會勸退「o靚模」參展,或對她們的活動進行諸多的限制。然而,青年人中那股不顧個人尊嚴,為追求物質享受與個人名利而不擇手段的風氣,並不似會因而有所改變。我不敢指導青年人應過怎樣的生活,我只想提醒青年人,生命只有一次,走錯了路,可以轉向,但沒有機會從頭再來,因此,一定要珍惜生命,三思而行。
(轉載自2009年7月2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