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差異 毋須優待

中國政府可能覺得,自己對國內的少數民族已經不錯,不明白他們為何還要暴亂,不願意留在中華民族的大家庭裡?外來的挑撥離間或許是一個原因,但不應是根本原因。要國內的民族融和,關鍵是既要尊重差異,又要一視同仁,毋須特別優待,亦不用強調鼓吹。這樣境外力量才無機可乘。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特色,有些民族的自我意識比較強,會抗拒被同化,這是正常的,我們必須尊重少數民族在這方面的意願。如果我們在潛意識裡不想看到這些差異的存在,很容易令少數民族感到,我們正企圖改變他們,那就容易產生對抗情緒,相互間就更不信任,要融和就更加困難。
 
因此,應容許少數民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化,信自己的宗教,辦自己的學校,不要去滲透,不要去干預,讓他們覺得可以一如既往地生活,他們才不會處處防範,盡量避免被我們同化,不斷地引起對抗。
 
因此,愈是自我意識強的民族,我們就愈要不去干預他,讓他有更多的自主空間。他們自己的組織,自己的活動,只要不犯法,都不要去插手,甚至連防範的意識也不宜讓他們感覺到。這才叫做真正的尊重。
 
現時國內有些民族意識強的少數民族,就是因為感到我們不喜歡有差異,企圖改變他們,於是就愈加對我們抗拒。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中央政府給予少數民族各式各樣的優惠,也會被視作一種引誘他們就範的手段,很難產生正面的良性效果。
 
另一方面,漢族成員亦會覺得他們被不公平對待,覺得這種優惠政策分薄了他們應有的資源。我接觸內地的同事,就經常聽他們埋怨,地方官員都好像怕了少數民族,他們犯了法,也不敢去執法。他們覺得政府縱容了少數民族,以致他們經常偷東西,動不動就打架,故業主有房出租也不肯租給少數民族。結果,少數民族就更加覺得自己被歧視,只好聚居在一起,互相照顧,不願意融入社會。
 
因此,我認為政府是不用特別去照顧少數民族的;既然視他們為同胞,就應該一視同仁。政府是照顧處於落後地區的人民,而不是照顧某一個特殊的民族,各族的待遇一樣。大家才有同胞的感覺。不然,太多的優惠,只會被視作另一種性質的歧視。
 
此外,政府對少數民族做功夫時,不要做得太過著跡,不宜一時鼓吹這個,一時鼓吹那個,令少數民族懷疑政府在做他們的功夫,那他們自然會設法不受政府的功夫影響。在猜忌已經形成的情況下,政府還是少做為妙,現時最關鍵的,是要讓少數民族真正感受到,我們尊重他們的存在,接受他們的差異,容許他們有自行發展的空間。只有在這種基礎上,才有條件講民族融和。
(轉載自2009年7月1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