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毒前先得特赦

我雖然已年滿60,但仍有機會與一些年輕朋友交往。最近他們都很關心是否將會被要求強制驗毒。因為他們聽說:只要曾經吸過毒,人的頭髮裡就會遺有痕跡,即使過了很久,仍有機會被驗得出。他們都為此非常擔心。
 
我起初還以為:吸毒的比例,在青少年中,最多只佔兩三個百分點。但這些青年朋友告訴我,有經常性吸毒(主要是一些軟性毒品)的青少年,沒有兩成,也有成半;至於曾經試過一次半次的更可能有三四成。他們都有機會被驗出,曾經接觸過毒品。
 
現時資訊流通得很快,年輕人的法律知識並不比我差。我還以為在香港吸毒不算犯法,管有可用作販賣用途的毒品才算犯法,他們卻能告訴我,我所知的法例已經過時,新例是單是吸毒也可以被判入獄。他們認為,一旦要強制學生驗毒,香港的監獄很快就會有人滿之患。
 
因此,他們認為,在強行要學生接受檢測之前,政府應先宣布特赦;否則只會迫學生逃學,甚至離家出走,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即使學生都很合作,政府亦會面對沉重的善後工作。有這麼多的人要接受戒毒,正生書院要開多十間八間分校,可能也不敷應付。
 
我認識的年輕朋友中,很多都索過K,他們的朋輩亦大體如是。不過,他們不覺得索K的後果真的如政府宣傳的那麼嚴重,並非人人都要頻頻去廁所,或變得傻頭傻腦,一無得吸就要生要死。因此,他們認為遲一些才推行強制學生驗毒也壞不了事,政府宜先評估形勢,為善後工作先做好部署;不宜急急上馬,結果弄出個大頭佛,不知該如何收科才好。
 
他們建議政府:不要先去搞那些問題嚴重的學校,因為一旦驗出原來全校裡過半學生都有吸毒,社會一定轟動。政府是否打算把這類學校都停辦?並追究校長老師長期隱瞞事實,沒有負起教育工作者應負的責任?
 
他認為比較可行的方法,是先從問題比較輕微的學校開始著手。被驗出有問題的學生會較少,大部分家長會安心,而政府也有較充裕的資源,去處理暴露出來的問題。
 
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是可以殺雞儆猴。當那些問題嚴重的學校的學生,看到鄰近學校的吸毒學生被逐一驗出,然後被送去戒毒之後,其中一定有一部分會自行改變自己的行為,以免問題暴露,令父母傷心。到輪到這類學校要檢查時,問題就不會顯得那麼嚴重。
 
很明顯,我這些朋友有這樣的提議,主要是想為自己打算。他們希望政府能給他們一段緩衝期,讓他們自行戒毒,將來最好會驗不出來,那他們就不需要向父母交代了。但想深一層,他的提議其實很切合實際,一舉幾得,值得有關部門的官員參考。
(轉載自2009年7月2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