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忌連法官太貪污

近期豪宅成交大增,個別單位的成交價更創了歷史新高。據說,很多這類高價成交,買家都來自內地。
 
我本來已甚少參與前線的營銷工作,沒有太多的機會直接接觸客人。最近剛好有個曾聽過我課的學生來港,透過我屬下的員工作了一些投資,他還特地約我出來一。
 
我問他,為何這麼高的價錢還要在香港買樓?不是說投資大陸的房地產前境會比香港好嗎?
 
他說:如果純看升值機會,買大陸樓可能勝過香港。但若是論投資所獲的保障,投在香港樓市應該遠好過投在大陸。
 
我這位「學生」,在內地的人物關係不錯,我以前在內地工作遇到阻滯也會找他幫忙。像他那樣「吃得開」的人,留在大陸投資,應比外來的香港人有優勢,想不到當很多香港人都想去大陸投資時,他竟選擇來香港投資!
 
他說,他之所以喜歡把資金投放在香港,是因為香港有法治,不用靠有權勢的人照顧,在法律面前一樣會得到公平對待。這一點令他覺得在香港的投資很有保障。
 
據這位朋友說:正因為他的人際網絡比較闊,他接觸到大陸的黑暗面也比較多。他雖然也認識一些有權勢的人,但十分清楚,還有人比他認識的人更有權勢。在內地,有權勢的人往往可以不依法辦事,令其他的人感到很沒有保障。
 
他說,如果單是透過人物關係進行利益輸送,他還可以接受,因為行賄也有一個地下市場,可以進行價格競爭,等於競價時要加多個Premium;以利換利乃商場常態。不過,令他也覺得不妥的是,主持公義的司法部門與執法部門也一樣貪污,那當人們遇到不公平對待時,就會連舉報也不夠膽。
 
現時,你去內地的公安部門報案,如果不是已弄出人命,或是會釀成社會事件,公安部門都不肯輕易受理,非要找到門路,額外付出代價,公安才肯立案處理。不難想像,若果被舉報的一方如果也願意付錢,而且付得更多的話,難保執法人員會掉轉槍頭,令報案者反而要吃苦頭。
 
不但公安部門如是,連法官受賄的情況亦時有所聞。在內地打官司,事前若不先找人打點一下,官司就休想打得贏。即使證據確鑿,法官不便當庭亂判,亦有辦法令判令無法執行,贏了也沒有用。
 
此之所以,大陸近年雖然經濟發展得很快,人們只視大陸為賺錢基地。賺到錢後就不想把錢留在大陸。連高幹子弟也沒有安全感,非要成功移民,才感到安樂。這難道是崛起中的大國應有的景象?因此,中共若是真的想鐵腕治吏的話,首先應整頓執法與司法部門。
(轉載自2009年6月17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