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人道歉 有何意思

可能由於我在社會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我屬下機構的客戶如有甚麼不滿,很多時都會直接找我。他們找我的時候,心中多預期我會站在他們的一方,可惜我很多時都令他們失望。因為,我是一個實事求是的人,我不會不分青紅皂白,就認定顧客永遠是對的。
 
最近就有一個客人,怒氣沖沖地打電話來,投訴我屬下的一個地產代理,服務態度不好,要求我指令下屬親口向他道歉。我承諾會先去了解情況,然後給他一個交代。
 
事緣這位客人親臨我們的一間分行,要求看舖面展示的一個盤口。有關同事表示可以為他安排,但要求他先簽一份俗稱「睇樓書」的委託書,以確立客戶與公司之間的委託與代理關係,避免將來在委託條件,尤其是佣金問題上,發生不必要的爭拗。
 
這位客人覺得,樓都未看過,何需簽甚麼文件;他擔心簽名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於是堅持要先看樓,覺得喜歡後,才委託我們去和賣方討價還價。
 
我的同事向他解釋,委託書是地產代理監管局制定的標準文件,應該是公正的。他可以先看清楚,有異議的還可以提出修訂。按監管局的執業指引,委託書是應該在睇樓前簽妥的。
 
誰知客人已經不耐煩,叫我的同事不用搬監管局出來壓他,簽不簽名只能由他一個人說了算。他還指責我的同事不信任他,難道是懷疑他會不付佣金?
 
我的同事說,這個客人說話時很不客氣,常以粗口作助語詞,並不是一位容易招呼的客人,他擔心如果不先簽妥文件就帶他去看樓,將來會吃虧,於是亦堅持要客人先簽「睇樓書」,才提供服務。客人隨即發難,指控我的同事浪費他的時間,毫無服務精神,公司怎會容忍這樣的員工去接待客人。他說,見我們的盤口板上明明寫著「有匙‧即睇」,他才入來查詢,現在怎能拒絕兌現?他一定要向高層投訴。
 
我問我的同事,是否還想繼續做這個客人的生意,如果想的話,可設法去安撫他一下,把簽委託書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再向他婉轉地解釋一下;或者先向他說聲對不起,他人會順氣一些,事情會較易解決。
 
不過,我的同事自問沒有這個能力,建議公司找一位更有本事的同事去服侍他,效果或會更好。誰知這個客人不接受,一定要原有的同事向他親口道歉。我告訴這位客人,道歉要發自內心才有意思,要公司施壓才迫出來的道歉,即使是親口道出,其實也是假的。看來我的同事並未心悅誠服,他何必要去拿這個采,誰知道這樣道歉的人心裡實際上在說甚麼?我會教這個同事以後處事圓滑一些,但不會迫他道歉。
(轉載自2009年4月23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