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組合須有地產

隨著科技的發明與人類生產力的提升,已發展得比較好的地區的人,大部分已脫離了「餐搵餐食餐餐清」的階段。當一個人生產出來的財富不會立即全部被消耗的時候,他就會有盈餘、有積累,就得考慮財富該如何處理的問題。因為,如果財富處理的模式不妥當,財富就會在社會經濟環境出現變動的時候被蒸發,以至喪失掉它原先的購買力與再投資能力。譬如一個自去年第四季以來都把財富儲存在股市中的人,他的財富已蒸發了六成。因此,如何儲存財富,已成了中產以上階層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我把財富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實物,包括房地產與一些容易儲存、方便交換的商品等;第二類是印刷品,是擁有財富的間接證明,如股票、債券、鈔票等。
 
第一類財富的優點是直接擁有,有操控權,可以拿來自用。
 
但第二類財富操控權在他人手裡,別人的失誤也可導致你的損失,弄得不好,只能拿來作牆紙。因此,在我的投資組合中,我一定保持有四成地產、一成黃金,至於股票、債券、鈔票的比例,則轉來轉去。經濟增長的時候,股票的比重高一些;經濟萎縮的時候,則債券與現金比例高一些。
 
我在財富的組合中,經常保持有一半是實物,目的並不在於要增值,而是在於要保險。我不想一覺醒來,自己的財富都變成烏有,要像雷曼債券的苦主那樣,四處乞求政客為他們討回公道。
 
我曾建議一些投資組合中完全沒有房地產的人,應該增添地產成份。我建議他們這樣做,目的是為了保險,而不是說現時是入市的好時機,買入後很快可以賣出賺錢。可惜,我這種建議被個別傳媒歪曲為,施永青又再唱好樓市,四處叫人買樓。
 
事實與此相反,我最近不斷提醒投資者要審慎,因為我們面對的不是一個普通的冬天,而可能是冰河時期。投資者應認真考慮自己的持貨能力,如果借貸比率過高的話,就應該減持,套回現金去還債。最安全當然是不欠銀行錢,不然,也不應讓借貸的比例超過樓價的一半。
 
在當前這類形勢下,投資者應有最壞打算,要預期自己的經常性收入會減少,要預自己可能急需要用現金,要預利息可能掉頭上升,要預租金會下跌,租客可能會遷出。不對最壞的情況預作打算,一旦身處逆境,就會變得非常被動。賺少一點,沒有所謂,最重要是不要令自己失去翻身能力。
 
在投資市場上,損失容易,追回損失困難。資產值跌去10%,只要多賺11%就可回本;但若果跌去50%,就得賺100%才能回本;若是跌掉90%,則要賺900%才能回本;幾近無法翻身。因此,投資者一定要避免陷入這樣的境地。
(轉載自2008年11月28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