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奪金代價不菲

今屆奧運,中國奪得51面金牌,成為金牌榜上的冠軍。從積極的一面來看,這對凝聚中華民族的向心力,建立中國人的自信心,都有好處。但要在奧運奪金,實在代價不菲。中國現時某些做法,可謂已經走火入魔,是否長期值得這麼做,應該重新檢討。
 
按毛澤東的說法,發展體育運動,目的應在於增強人民體質;而進行比賽時,則應該友誼第一,比賽第二。但中國現時的某些做法,已違背了毛主席的教導,已變成為比賽奪金,不惜令運動員的體質出現不正常的發展。並在為國爭光與普及體育運動上,過度強調了前者。
 
據報道,中國在京奧前4年的體育經費達96億人民幣,即是說每面金牌的成本要96億÷51=1.88億。不但中國如是,英國為訓練精英運動員,過去4年亦花了2.53億鎊,約36億港元。以英國的19面金牌計,每個成本亦要1.89億。有人覺得成本過高,但只要大多數人民覺得值得,那也沒有所謂。然而,在培養精英運動員,與普及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之間應有一個平衡。否則,即使奪金再多,亦難稱得上為一個體育大國。
 
現時,中國的精英運動員,大多數都是自小就被選中,再被集中起來作高強度的培訓。這對運動員的心身健康是否真的有好處,值得商榷。
 
中國在訓練運動員時,要求很嚴格,輕傷不下火線,三過家門也不入。在香港人看來,已經有點不近人情。始終,運動只是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人對生活還可以有其他方面的期盼。要所有運動員都肩負為國家爭光的使命,不但會干預了他們在個人生活上的選擇,而且會令他們感到太大的心理壓力,以至在正式比賽時失準。
 
當然,奧運走向職業化,已是一個國際大趨勢,中國並非始作俑者。不自小挑選,密集培訓,莫說要在奧運比賽時奪金,就是想參賽,也不一定拿到資格。
 
不過,奧運的某些比賽項目,如舉重、競走等,本身與生活脫節。為了舉起一般人生活中不用去舉的重量,因而把身體壓得變形,並不一定值得。要鬥快,大可以跑,何必一定要行,而且雙腳不可同時離地,弄到運動員要用一種極「怪雞」的步伐來競走,實在沒有必要。
 
此外,有些器械操的動作,過度強調難度,優美感反而不足。結果,運動員很易受傷,訓練時要忍受很大的痛苦。這些都不是發展體育運動應該遵循的方向。希望中國政府能在奧運後總結經驗,今後既有能力奪金,又可以普及有益身心的體育運動。這樣,中華民族的體質才可以不斷增強,人民在公餘亦可以有多姿多彩的生活。
(轉載自2008年8月29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