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 應該自費

亞洲金融風暴後,本港經濟一度陷入衰退,失業率上升,市民叫苦連天。特區政府手足無措,唯有藥石亂投。其中一項大多數人都認同的藥方,是搞持續進修,希望藉此提升港人的技能,好讓他們能在新的經濟環境裡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間。
 
由於原有的教育機構兼辦新課程的能力有限,政府無法在短時間裡向社會提供大量新課程,唯有動之以利,讓私營的、甚至以前未有辦過類似課程的機構,也來舉辦這類課程。為在短期裡有漂亮的數字向社會交代,政府對這類機構的監管顯得相對鬆懈。
 
廉署的最新個案顯示,有機構假裝辦課程,招募了一批假學生,再由這批假學生向政府申請學費補貼,齊齊把這筆錢瓜分,騙了政府300萬元。政客紛紛出來追究責任,要求政府堵塞漏洞。
 
我認為這300萬元的浪費只是冰山一角,更大的浪費是持續進修計劃的本身,涉及的金額數以億元計。
 
政客常鼓勵政府為教育作更多的撥款,美其名為社會的將來作長線投資,不是支出性的花費。但我認為,教育不單是社會的投資,更應該是個人的投資;空有社會熱心,若果參與者個人不投入,這筆花費很難產生應有的作用。
 
現時由政府推動的持續進修課程,少則學生可以申請貸款來交學費,多則學生只要有上課就可以取回學費,部分課程,學生不但不用交學費,甚至可以領取生活補貼。難怪很多政治團體都紛紛主辦這類課程,一方面可以拿政府的錢來派街坊,乘機籠絡選民;另一方面還可以賺錢補貼政黨經費(政府的津貼已預留合理利潤)。由於立法會內的政黨很多都是得益者,所以他們都支持這類花費。
 
現實是報讀這類課程的,很多都是家庭主婦,她們只著意領取生活津貼,卻無意出社會工作。亦有一部分報讀者是新畢業的學生,他們在社會上一時未找到工作,為了向家長及朋輩有所交代,只好讀完一個課程又報讀另一個課程。
 
政府花了這許多錢,唯一的功能是紓緩了當時的社會矛盾,至於能否真正提升港人的競爭能力,我就不敢寄予厚望。現今香港的失業率已經下降,社會是否還值得花這麼多的錢去做這類門面工夫,很值得重新檢討。
 
騙學費津貼事件曝光後,社會輿論只一味要求教育局及勞工福利局加強監管,這只會花費更多公帑。我認為最有效的監督方法是交由消費者全方位進行。前提是想持續進修者要自己付費。這樣,他們不但會監督辦學機構,更重要的是自己會主動學習。由此而產生的社會成效,一定不會比由政府撥款差。
(轉載自2008年6月23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