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設計乏新意

男性一般沒有女性那麼熱衷購物,非等到有些東西非買不可時才會動心前往。我個人則有購物恐懼症,既怕麻煩售貨員,又怕買錯不適用的東西,所以能讓內子代勞的都盡量讓她去做,除非要買衣服,非我親往試身不可。
 
我不熱衷行商場的另一個原因,是香港商場的設計愈來愈乏新意,都是那幾個牌子,千篇一律,去A商場如是,去B商場亦如是。因此,每有新商場落成,我都不熱衷趕著去看,因為早已沒有甚麼期望。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商場的設計取向最終受制於如何謀取最高的租金收入,於是大家同時都選擇了同一批的商戶。這批名牌商戶,皆有全球統一的門面設計,所以行商場的人會覺得無論去到哪個商場都熟口熟面。
 
商品的生產成本一般都不高,能否賣得起價,主要靠品牌。一隻名牌手袋,即使是人造纖維造的,也可以賣得貴過一隻真皮造的雜牌手袋。因此,牌子做響了之後,利潤十分驚人,所以這類名牌子負擔租金的能力十分強,幾十萬一個月的租金,他們隨時面不改容地租下來。他們是香港商場業主的寵客。其他商戶由於付租能力有限,很難進入大商場與他們競爭。
 
這類名牌商戶,在選擇落戶的商場時,都有自己的要求,如果他知道他旁邊的店面已給某隻較低檔次的牌子租用,那即使商場的業主肯給他們較優惠的租金,他也不一定肯租。他們這種取態,導致商場的業主在選擇租戶時非常小心,不敢隨便讓不適當的牌子進場。為了遷就這批名牌子的取向,商場的租客組合亦變得大同小異,愈來愈變得乏味。
 
我覺得商場如要有生氣,在設計時不應只著重租金收入與大品牌的偏好,而應該與市民的生活有更好的結合。商場的功能應如它的前身─市集差不多。市民去市集,除了可以買到可以豐富生活的商品外,還可以與左鄰右里交換訊息,得知張家的葡萄今年豐收、李家有女初長成。這些訊息可以助你買到好酒,甚至娶得好媳婦。這類功能,現在的商場一樣可以發揮,只是商場的管理者不注重吧了。
 
此外,我年輕的時候香港還有大笪地,是我消磨晚飯後時間的好地方。那裡除了有o野賣、有o野食之外,還有o野睇─有人耍功夫、有人唱歌賣藝。大笪地的商販組合,會因市民的需要而改變;賣藝的節目,亦會因市民的喜好而替換,總之多姿多彩,與生活一起演進,我自己就從走江湖的人身上,學會了很多我的子女沒法學懂的東西。大笪地給我的知識,遠多過名牌陳列室。
 
其實,無論是大笪地、市集,以至大型商場,都是因應人類生活所需而衍生出來的。商業雖是人類生活的組成部分,但不是唯一的部分;商場設計者必須跳出商業的框框,才可以令商場設計走出死胡同。
(轉載自2008年5月3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