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會有人失醫嗎?

一直以來,香港的醫療政策都以「確保不會有市民因為經濟困難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服務」為宗旨,這種宗旨雖不能說已百分百落實,但相對某些先進國家,香港的成績已經不錯。
 
以美國為例,如果你沒有買醫療保險,你可能叫救傷車也有困難;而支付不起醫療費用的人,隨時有機會被醫院拒收。香港的基層市民卻不用在這方面擔心。
 
八、九十年代,香港經濟增長快,政府有資源不斷增加醫療系統的撥款,市民很容易感受到自己得到的服務在改善。這種進步,令市民對前景都抱有希望,因此,即使政府在醫療服務上,未算做到十全十美,大家都怨言不多。
 
金融風暴之後,政府的財政出現赤字,能撥作醫療服務的資源亦無法持續增長。市民開始覺得,需要輪候服務的時間長了,而配到的藥卻往往是次一級的,有副作用的,要服好的藥,則需要自己掏腰包。
 
市民認為這和失醫已無甚區別,但醫管局卻另有解釋。醫管局認為,醫院給病人的藥一定不會是次貨,世界上很多醫院都在用這類藥,醫療效果普遍可以接受;香港比其他地方做得好的,是讓病人有知情權,知道如果肯付出經濟代價的話,原來有更新更好的藥作選擇。至於輪候時間方面,醫管局說已有機制,讓有迫切需要的病人優先走快速通道,及時得到需要的照顧。
 
然而,我卻遇到一些案例,顯示輪候時間拖長是足以對病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我有位朋友,年紀才四十多歲,某日忽然感到肚脹,提不起精神,去公立醫院看醫生,醫生只知道他腹腔有積水,但查不出原因,叫他轉看專科,但要輪候一個多月,他沒有錢去私家醫院檢查,只好輪候。結果專科轉了幾個都查不出原因。我的朋友自知問題嚴重,要求醫生讓他提早檢查,但醫生卻說像他這種情況的人不只一個,不能作特殊安排。朋友預感不妙,後來病情真的惡化,到醫院肯為他作特別安排時,他已一命嗚呼了,他難道不算是輪候時間太長的受害者嗎?
 
我知道,這種情況其他國家都會發生,總不能夠人人有病都送去瑞士湖邊的醫院作療養,請全球最權威的專家來診治。但香港的醫管局的政策定位實在太高,要為全民提供同一水平的服務,以至社會有不符合實際的期望,結果只會招致更多的埋怨。
(轉載自2008年3月2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