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貧困

平時少接觸哲學書籍的讀者,可能對我今天的題目不甚了了,還以為我想談談民主與貧窮問題的關係。我這所說的貧困,不是指生活上或者經濟上的貧困,而是指某種理念在形而上方面所隱含的偏差與不足(貧乏),以及在實踐方面的困難。卡爾波普就寫過一本書,叫做《歷史主義的貧困》,談的是歷史主義的謬誤。在民主已佔領道德高地的香港,要談民主的貧困,實在政治不正確。但民主的目的不是要建立開放社會嗎?在開放社會應容許自由討論的空間,不應為了維護某種理念的絕對權威而妨礙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去探討真理。自以為已掌握絕對真理的人,最容易變成暴君,是開放社會的最大敵人。因此,民主派應有器量容許別人質疑民主的理念,以便在實踐的時候可以補其不足,令推行民主的效果可以不斷改善。
 
香港的民主派喜歡把民主簡化為一人一票的普選,那就讓我們先來看看一人一票的理論基礎在哪?
 
一人一票的基礎,是人人生而平等,否則為何每一票的份量都是一樣的?但把絕對平等的投票權看成是天賦的,自明的(self-evident),明顯經不起考證。他們的命運也不一樣,上天從來沒有讓他們平等過。天生出來的人都不一樣,有肥有瘦,有強有弱,有聰明有愚昧。他們所作的判斷不一樣,他們的競爭能力不一樣,因此,可以這樣說,人人生而平等只是人的腦海的一種概念,在現實世界從未出現過。
 
因此,人人生而平等只是一種理想,人們希望透過不計較差異去換取社會和諧,本質上只是一種權宜之計,內並無必然的道理。而一人一票,亦是為了點算方便的實用主義安排,絕非神聖不可侵犯。
 
再者,如果說一人一票的投票權是天賦的,那就應該權早已在手,為何要花這麼大的氣力才可以爭取得到。從歷史的角度去看,人類並非一開始就有民主制度的,民主制度是人類文明發展到某一個階段才出現的。人類的不民主時代遠比有民主的時代長。如果投票權是天賦的,不應該出現這種現象。
 
同樣理由,我們亦不能肯定民主制度是人類文明的終極模式。事實上,人類文明有豐富的多樣性,有尚智的,亦有尚德的;有著重個人的,亦有著重群體的,應容許不同的民族各自發展出一套符合自己需要的民主制度。沒有人可以宣稱,只有他的版本才是神賜的,其他的都是虛假的,邪惡的。
 
香港在發展民主的過程中,應敢於直視民主的貧困,這樣才能補其不足,促其進步。
(轉載自2008年01月16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