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人拍掌的議員加薪

立法會議員獲加薪15%,月薪由56,750元加至65,263元,若連同約滿酬金47萬元及每年25,000元醫療津貼一起計,等如每月再加11,875元,合共加了36%。受薪階級一般都樂於聽到別人獲得加薪,希望水漲船高。但今次立法會議員獲加薪,坊間聽到的卻大部份是反對的聲音。社會有這樣的回應,立法會議員應好好自我檢討。
 
然而,一樣有議員對今次的加幅表示不滿意,他們認為起碼要加11萬,與首長級的公務員一樣才合理。因為,若是議員的收入還不及他們要在立法會碰撞的官員,會不獲得應有的尊重,很容易給人看矮。
 
有這樣想法的議員可能忘記了,公務員的工作是全職的,但他們卻沒有這樣的要求,他們可以繼續做律師,做醫生,做教師,做銀行家,兩邊一齊有收入。官員去開會要事前做足功夫,開會時要忍氣吞聲,接受議員們的語言暴力。
 
但議員們卻可以有選擇性地出席會議(立法會曾多次因人數不足而流會),開會前不看文件也沒有人知(非事必要發言)。議員在開會時可以打瞌睡,亦可以去隔鄰的休息室看電視、飲咖啡,比小學生在校內的表現也有所不如。可是在比例代表制之下,這樣的議員下屆一樣選得出。
 
其實,議員拿的根本不是薪金,他們既沒有規定的工作時間與工作內容,亦沒有既定的準則去評估他們的工作表現,做得不好不會被減工資;因此他們所支取的,只能視作生活津貼吧了。
 
如果只是生活津貼,那就只要貼近香港一般家庭的平均收入已經足夠。一般香港家庭都是靠兩三萬元一個月度日,議員也以這樣的收入過活,有助他們了解民情,不致與社會脫節。
 
再者,議員參選時都標榜要為社會服務,我從未有聽過哪個議員說要有多少收入才肯做。不如下次競選時規定列明要求的報酬,明碼實價,好讓選民有所選擇。
 
其實,大部分民主國家,議員的報酬都不會很高,因為做議員的目的應是為了付出,而不是為了收入。有議員說,高收入可吸引高質素的人來參政,但是貪高收入才來參政的會是甚麼人?要出多少錢才能吸引高質素的人呢?現在已有人擔心收入少會被人看矮,將來收入多豈不是會財大氣粗?真不想朝這個方向設想下去。
(轉載自2007年12月24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