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會有普選嗎?

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二十三日開會,議程包括審議香港特區提交的政改報告。民主派指出:該份報告令港人以為,即使沒有2012年的普選,也會有2017年的普選。我也讀過該份報告,卻沒有這種印象。報告只是反映香港的民意,「希望能早日訂出普選時間表,……」認為只要「在不遲於2017年先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將有較大機會在香港社會獲得大多數人接納。」很明顯,這份報告的功能只在於反映香港的民意,提請人大去考慮,根本沒有可能向香港人作出任何承諾;而且,即使有承諾,它在法律上也沒有任何效用。因此,報告裡沒有作任何承諾才是務實的做法,否則任是說得怎樣漂亮,也只是在「欺騙港人」。至於人大常委會在審議這份報告時,除了會觸及2012年的選舉辦法外,是否還會提前為2017年的選舉辦法拍板,那就是人大常委會的事,香港左右不得。依我觀察,中央是不願意在未能完全掌控的情況下,容許香港人進行普選的。這樣的取態中央不便公開說出來,所以一直含糊其詞。今次曾蔭權敢在報告中言明,香港人想要普選時間表以及在2017年先普選行政長官,這豈不是想迫中央出來做醜人?坊間有人估計,以曾蔭權做慣殖民地官員的作風,若不是早與中央商量好,是不敢貿貿然去迫中央表態的。因此,曾蔭權可能與中央早有幕後協議,中央今次會願意開明一點,可能會答應在2017年的選舉中,給香港人多一點民主空間。我覺得這只是一種良好願望,中央是不肯放棄在這個問題上的自主權的。因此,我估計人大即使有承諾也是有附加條件的,譬如中央要保留有間接的途徑,去決定誰可以成為特首候選人,然後才把這些候選人交給香港人作普選。具體的做法是保留一個以「愛國人士」為主導的選舉委員會,然後由這個委員會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兩至四名候選人,再由香港人進行普選。香港人若是不接受這一套,中央就只能再把普選的時間押後,直到中央有信心,即使讓香港自己去選,選出來的也是中央可以接受的人。很明顯,今天中央仍未有這種信心,若果硬要中央表態的話,答案只能是2017年也未能容許香港人有真正的普選。我女兒已成年,本應有行動的自主權,但她媽媽仍不肯給她去夜街,她愈是反叛,她媽媽就愈管得嚴。後來她改變策略,平時「扮」乖女,很聽話,她媽媽於是間中讓她去一次夜街。現在她已愈去愈多,她媽媽也習以為常了。不知我女兒所用的策略是否適宜香港用來向中央爭取民主呢?(轉載自2007年12月20日am730C觀點)